校發[2017]115号
校内各單位:
為了提高博士後管理機構的科學決策能力,提升和強化博士後工作學術和管理效力,進一步優化我校博士後管理體制與運行機制,經學校2016年第十七次校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成立“吉林大學博士後學術與管理工作小組”(以下簡稱“工作小組”)。
工作小組組長由分管人事工作的校領導擔任,成員由8個學部學術委員會主任委員及發展規劃處、科學技術處、社會科學處、國際合作與交流處、财務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處、人才工作辦公室、資産管理與後勤處、醫院管理處、基礎教育辦公室負責人組成。工作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處。
吉林大學
2017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