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16年加拿大魁北克省政府獎學金項目選拔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 2016-04-06點擊:

校内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留學基金委)《2016年加拿大魁北克省政府獎學金項目遴選工作啟動》的通知精神,為做好我校選拔工作,結合學校實際,現将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項目簡介

  教育部與加拿大魁北克省政府于2009年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與魁北克省政府高等教育合作協議》,有關該項目的具體情況詳見國家留學網()。

  二、選派專業

  本項目選派專業:衛生、人文社科、藝術文學、自然科學和工程學等。

  三、留學身份及期限

  1.博士後研究,留學期限為12個月;

  2.短期研修學者,留學期限為4個月;

  3.博士研究生,留學期限為36-48個月。

  四、選派規模

  全國計劃選拔30人,每個類别10人。

  五、選派原則及方式

  遵循“按需派出、學用一緻、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結合師資隊伍建設規劃和教師培養計劃,推薦符合條件具有培養潛力的中青年骨幹教師出國留學。采取“個人申請、單位推薦、專家評審、擇優推選、加方評審、國家錄取”的方式進行選派。

  六、資助方式

  ㈠國外經費:

  1.留學基金委将提供被錄取人員的一次性往返國際旅費。

  2.魁方為被錄取人員提供在魁留學期間的生活費:

  ⑴博士後研究:35,000加元/年;

  ⑵短期研修學者:3,000加元/月;

  ⑶博士研究生:25,000加元/年,資助期限為3年(9學期),最多可延長12個月(1,000加元/月)。

  3.除獎學金生活費外,魁北克醫療保險部為被錄取人員提供醫療保險,魁方為被錄取的博士研究生提供免除外國學生差額學費獎學金。

  ㈡國内經費:在職教師國内手續費、外語培訓旅費或考務費按照學校相關規定資助。各臨床醫院的教師培訓經費的報銷标準由所在單位自行決定,學校不承擔此部分費用。

  七、申請條件

   申請人符合2016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選拔簡章》和相應身份類别選派辦法(詳見國家留學網)、《吉林大學青年教師海外學術研修實施辦法》中所規定的相關申請條件,并滿足如下相應條件。

  ㈠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質,無違法違紀記錄。

  ㈡具有良好專業基礎和發展潛力,在工作、學習中表現突出,具有學成回國為祖國建設服務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㈢具有中國國籍,不具有國外永久居留權。

  ㈣身體健康,心理健康。

  ㈤博士後研究申請者須滿足以下條件:

  1.須為我校在職人員。申請人原則上應主持或參與研究項目、課題,出國研修計劃應緊密結合在研項目、課題、所在單位重點工作。

  2.年齡不超過40周歲(1975年4月20日以後出生),應為具有博士學位、具體從事教學或科研工作的優秀在職青年教師或科研人員。

  3.申請時距其博士畢業時間應在2年以内。

  4.應已獲拟留學單位出具的正式邀請信。

  ㈥短期研修學者申請者須滿足以下條件:

  獲博士學位的時間不能超過5年。

  ㈦博士研究生申請者須滿足以下條件:

  1.我校在職人員,應具有碩士學位,在相應工作崗位取得較突出成績、具有較強的科研能力。申請時應已獲拟留學單位出具的攻讀博士學位入學通知書。

  2.申請時年齡不超過35歲(1980年4月20日以後出生)。

  3.我校優秀在讀碩士生(包括應屆碩士畢業生)、應屆本科畢業生。在讀碩士生、博士生應具備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應屆本科畢業生應達到校内免試直升研究生水平。申請時應已獲拟留學單位出具的攻讀博士學位或碩博連讀(僅針對應屆本科畢業生)入學通知書。

  ㈧之前沒有享受過該項目下的獎學金及任何魁省提供給外國人員的優秀獎學金。

  ㈨在讀學生的該類别申報由我校研究生院、教務處、國際合作與交流處等職能部門分别承辦。

  八、選派程序

  ㈠個人申請:教師個人向本單位提出申請,結合科研項目、外方院校合作者/導師的研究領域制定出國研修計劃。

  ㈡單位推薦:各學院及其學術委員會專家,根據工作需要和年度留學派出計劃,對推薦人選進行指導、嚴格審核并确定申報人選,上報學校。

  ㈢學校審核:學校對申報人員的資格、提交材料進行最後審定,審定推薦人選。

  ㈣國家确定:學校上報推薦人選,由加方和留學基金委評議,确定資助人選。

  ㈤結果公布:在校園網上公布最終錄取人員名單。

  九、派出與管理

  ㈠派出時間:被錄取人員留學身份為國家公派。拟派出時間2016年,具體派出時間以魁省通知為準。

  ㈡資格取消: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學資格将自動取消。未經批準放棄資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請國家公派出國留學;經批準,2年内不得再申請國家公派出國留學。

  ㈢行前培訓:組織派出前辦理各類手續的說明會及行前教育,并對錄取人員提出的問題進行現場解答。

  ㈣協議簽訂:統一組織簽訂留學基金委、學校的協議和其他相關文件的公證。

  ㈤派出管理:參照《吉林大學青年教師海外學術研修實施辦法》中的相關規定執行。

  ㈥回國彙報:留學人員按期回國,在國外留學期間,應按協議約定,參照出國前的研修計劃,完成所制定的研修/學習計劃,每3個月向所在學院、學校和駐外使(領)館提交研修報告及國外合作者鑒定;回國後提交國外學術研究成果及對建設性意見等書面總結材料,并在本單位舉辦學術研讨或報告會,專家考評。

  ㈦減少限額:請各申請人應如實提交申報材料,各中層單位負責人也應認真審核。如學校發現申報材料不實,将取消申報人自申報之日起3年内申報資格,其所在中層單位也将減少下一年度國家公派項目推薦限額。

  十、申報事宜

  ㈠請各單位于2016年4月15日(星期五)前将推薦教師填寫的《吉林大學教師海外學術研修登記表》、《公派出國留學項目申請人員一覽表》(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處主頁下載,2人及以上請排序)及外語考試成績證明(如無可不附)報到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處師資培養科(行政樓820室)。學校将對所有人選進行綜合評審。

  ㈡申請人應自行提前組織材料,2016年4月20日(星期三)-25日(星期一)在線填寫國家留學網《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出國留學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國家留學網),最後确定的人選提交正式申請材料。網報時,受理機構名稱請選擇“直接上報基金委”,項目名稱請選擇“加拿大魁北克省政府獎學金”。

  ㈢請各中層單位指派一位院領導及一名工作人員負責此項工作。為方便工作請盡快加入“吉大公派出國項目2群”QQ群(群号:209179949 ,申請加入時請注明單位名稱和姓名),我處将在群内對在填報時出現的問題及時反饋。

  ㈣非教師類人員請到所主管職能部門簽署意見。

  聯系單位: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處師資培養科(行政樓820室)

  聯 系 人:李立群 曲裕吉 舒暢

  聯系電話:85167447

  傳  真:85167447

  電子郵件:quyuji@jlu.edu.cn

 

 

 

 

 

                         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處

                           2016年4月5日

2016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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