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15年國際區域問題研究及外語高層次人才培養項目選拔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 2015-04-15點擊:

校内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留學基金委)《關于遴選2015年國際區域問題研究及外語高層次人才培養項目留學人員的通知》(留金亞【2015】9021号)以及我處2015年1月19日“校内通知”公布《關于做好2015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部分上半年項目人員選拔準備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為做好我校選拔工作,結合學校實際,現将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選派目的

    為培養和儲備一批具有國際視野、通曉國際規則、能夠參與國際事務和競争的應用型、複合型人才,為服務國家外交新戰略和走出去戰略提供強有力的人才智力支撐,2015年留學基金委将重點選派充實外語非同通用語種專業和國際區域問題特别是“一路一帶”相關國家研究的在校生和在職人員出國研修、學習。

    二、選派類别及留學期限

    ㈠高級研究學者:3-6個月

    ㈡訪問學者:3-12個月

    ㈢博士後研究:3-24個月

    ㈣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36—48個月

    ㈤聯合培養博士生:6-24個月

    ㈥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12—24個月

    ㈦聯合培養碩士研究生:3—12個月

    ㈧本科生:48—60個月

    ㈨本科生插班生:3—12個月

    三、選派範圍

    ㈠國際區域問題研究人員

    1.被推薦人應為教育部國别與區域研究培育基地高校的研究人員,拟作為國際區域問題研究後備人才培養的高校應屆碩士畢業生和在讀博士生。

    2.在職人員應帶課題出國研修,留學身份為訪問學者或博士後研究。

    ㈡外語類人員

    本項目主要支持除英語、法語、德語、俄語、日語、西班牙語、阿拉伯語以外的非通用語種人才培養。被推薦人如系高校非通用語種在職教師,可申請赴國外訪問或攻讀學位。

    如是我校在校學生申報,具體要求請咨詢相關職能處室(研究生院、教務處、國際處等)。

    四、選派原則及方式

    遵循“按需派出、學用一緻、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結合師資隊伍建設規劃和教師培養計劃,推薦符合條件具有培養潛力的中青年骨幹教師出國留學。采取“個人申請、單位推薦、專家評審、擇優推選、國家錄取”的方式進行選派。

    五、選派規模

    全國2015年計劃選拔1050人。

    六、資助方式

    ㈠國外經費:納入與有關國家互換獎學金派出人員,留學期間享受外方政府提供的獎學金,國家留學基金提供互換獎學金補貼及一次往返國際旅費;享受國家留學基金全額資助者,由國家留學基金提供留學期間的獎學金生活費及一次往返國際旅費。對攻讀學位人員可提供學費資助。

    ㈡國内經費:在職教師國内手續費、WSK外語培訓費或考務費按照學校相關規定資助。

    七、申請條件

    申請人為在職教師的應符合2015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選拔簡章》和相應身份類别選派辦法、申請互換獎學金還應符合互換獎學金選派辦法規定的申請條件(詳見國家留學網)、《吉林大學青年教師海外學術研修實施辦法》中所規定的相關申請條件,并滿足如下相應條件。

    ㈠申請高級研究學者、訪問學者、博士後研究申請人應為我校在職教師。

    ㈡申請高級研究學者、訪問學者、博士後研究者應已獲外方正式邀請函。

    八、選派程序

    ㈠個人申請:教師個人向本單位提出申請,結合科研項目、外方院校合作者/導師的研究領域制定出國研修計劃。

    ㈡單位推薦:各單位組成5-7人專家組,根據工作需要和年度留學派出計劃,對推薦人選進行指導、嚴格審核并确定申報人選,上報學校。

    ㈢學校審核:學校對教師申報資格、提交材料進行最後審定,審定推薦人選。

    ㈣國家确定:學校上報推薦人選,由留學基金委确定資助人選。

    ㈤結果公布:在校園網上公布最終錄取人員名單。

    九、派出與管理

    ㈠被錄取人員留學身份為國家公派。

    ㈡未經批準擅自放棄資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請國家公派出國留學;經批準,2年内不得再申請國家公派出國留學。

    ㈢行前培訓:組織派出前辦理各類手續的說明會及行前教育,并對錄取人員提出的問題進行現場解答。

    ㈣協議簽訂:統一組織簽訂留學基金委、學校的協議和其他相關文件的公證。

    ㈤派出管理:參照《吉林大學青年教師海外學術研修實施辦法》中的相關規定執行。

    ㈥回國彙報:留學人員按期回國,應按協議約定,參照出國前的研修計劃,完成所制定的研修/學習計劃,提交國外學術研究成果及對建設性意見等書面總結材料,并在本單位舉辦學術研讨或報告會,專家考評。

    ㈦留學人員獲得資助有關的論文、研究項目或科研成果在成文、發表、公開時,應注明“本研究/成果/論文得到國家留學基金資助”。

    十、日程安排

    如申請納入與有關亞、非國家政府獎學金的人員将于4月16日(星期四)請前上報以下要求的所有材料。如申請國家留學基金全額資助的人員按照以下日程安排執行。

    ㈠4月15日(星期三)——4月20日(星期一),個人向各單位提出申請并填寫《吉林大學教師海外學術研修登記表》。

    ㈡4月21日(星期二)——4月22日(星期三),各基層、中層單位負責人對申報教師所填寫的内容及提交的證明材料進行審核,确定人選,填寫《公派出國留學項目申報人員一覽表》。

    ㈢4月23日(星期四),中層單位向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處師資培養科(行政樓820室)報送材料,材料包括《吉林大學教師海外學術研修登記表》、《公派出國留學項目申報人員一覽表》紙質版及電子版、《吉林大學公派出國留學人中層單位負責人員名單》紙質版及電子版、外語考試證明及邀請函的複印件。電子版請用電子郵件發至指定郵箱(quyuji@jlu.edu.cn)。

    ㈣4月24日(星期五)——28日(星期二),按項目要求審查申報資格,學校确定推薦人選。

    ㈤4月29日(星期三)——5月3日(星期日),拟推薦人員準備個人申報材料并通過國家留學網網上報名系統在線填寫《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出國留學申請表》(非學生類,以下簡稱《留學申請表》)、《單位推薦意見表》(以下簡稱《意見表》,學生類項目填報學生類表,上交相關職能部門。确認無誤後,在網上正式向留學基金委提交并打印出所有正式提交的表格。拟推薦人員将打印出的相關表格及有關佐證材料(複印件)一并送交所在單位進行審核,待材料審核通過後再由中層單位負責人代替學校在《意見表》中手寫推薦意見、簽字并加蓋所在單位公章,并将推薦意見以word文檔格式發至指定郵箱(word文檔文件名為“XXX學院/中心、所XXX同志單位推薦意見”)。

    ㈥5月4日(星期一),由被推薦人本人将所有正式材料及其有關佐證材料的複印件用曲别針别好,并将相關材料報送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處師資培養科。由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處師資培養科統一履行學校簽字、蓋章手續。經學校審核通過後統一上報留學基金委。

    十一、有關說明

    ㈠根據學校師資隊伍的整體規劃,學校将繼續加強青年教師的海外研修工作。請單位對此項工作給予高度重視并積極配合,指派一位院領導及一名工作人員負責此項工作,指派同行專家指導教師申報,協助申報教師完成研修目的、研究課題及研修計劃等相關内容的論證、審核及材料組織工作,并嚴格把關,确保推薦質量。

    ㈡申請人如是“985工程”科技創新平台、哲學社會科學創新基地、“211工程”重點學科、國家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重點研究基地以及國家和教育部支持的創新團隊的學術帶頭人和學術骨幹成員的,請在《吉林大學教師海外學術研修登記表》及《公派出國留學項目申報人員一覽表》的“備注”欄内注明相關名稱。

    ㈢請各申請人應如實提交申報材料,各中層單位負責人認真審核。如學校發現申報材料不實,将取消申報人自申報之日起3年内申報資格,其所在中層單位也将減少下一年度國家公派項目推薦限額。

    ㈣“職稱證書”由學校統一出具證明,在提交正式材料時到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處師資培養科領取。

    ㈤提交《留學申請表》及網報掃描證明材料須,均使用A4複印紙打印,第1頁粘貼申請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㈥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處負責在職教師申報,在校學生請咨詢相關職能部門。

    ㈦根據留學基金委的規定,研究生項目允許在職人員申報攻讀博士、碩士研究生項目,須到我處備案。同時填寫《吉林大學“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選派申請表》;具體情況請咨詢研究生院。

    ㈧請相關人員提前做好各項準備工作,按相應出國項目的要求參加外語測試或培訓,并将成績單原件交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處師資培養科備案;要提前與國外接收單位聯系,獲取正式邀請函(建議派出時間在2015年11月以後)。學校在确定推薦人選時,将優先考慮外語成績合格的人選。

    ㈨留學基金委加大目标管理,因此我校将對留學人員進行跟蹤管理,請申報教師在填寫《吉林大學教師海外學術研修登記表》中“拟申請留學人員申報表”時與項目錄取派出後的填寫“留學回國總結”研修計劃相結合,并向所在學院按季度定期提交留學總結,考核期研修計劃完成情況。

    ㈩确定的推薦人通過國家留學網報名系統網上提交正式申報材料時間為2015年4月15日——5月10日。根據以往經驗,提交較集中的時間為網絡開通時間的後半程,屆時網絡将十分擁堵,建議各位推薦人選能提前熟悉系統、提前組織上報材料,尤其是“主要學術成果摘要介紹”、“研修計劃”,為申報材料的準确性和可行性,便于調整,請嚴格按學校規定的日程安排提前到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處師資培養科提交正式材料。

    請各單位指定專門的工作人員負責此項工作。為方便工作請盡快加入“吉林大學公派留學項目”QQ群(群号:255701515 ,申請加入時請注明單位名稱和姓名),我處将在群内對在填報時出現的問題及時反饋。

 

    1.聯系單位: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處師資培養科(行政樓820室)

      聯 系 人:李立群  曲裕吉  舒暢

      聯系電話:85167447

      傳    真:85167447

      電子郵件:quyuji@jlu.edu.cn

    2.聯系單位:研究生院管理處學籍管理與公派出國管理辦公室(行政樓415室)

      聯 系 人:董墨

      聯系電話:85166341

  

      附件:1.吉林大學教師海外學術研修登記表

            2.公派出國留學項目申報人員一覽表

            3.吉林大學公派出國留學選派工作人員名單

    

 

 

 

 

 

                                   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處  研究生院

                                            2015年4月15日

201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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