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人社處通知:關于開展2014年中德(CSC-DAAD)博士後獎學金項目選拔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 2014-10-15點擊:

校内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留學基金委)《關于遴選2014年中德(CSC-DAAD)博士後獎學金項目出國留學人員的函》(留金秘歐【2014】6147号)的通知精神,為做好我校選拔工作,結合學校實際,現将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項目簡介

    根據2013年留學基金委與德意志學術交流中心(DAAD)達成的協議,中德雙方将共同資助中國優秀青年學者和科研人員赴德國大學和公立科研院所從事博士後研究。

有關該項目的具體情況詳見國家留學網(http://www.csc.edu.cn/Chuguo/7702e6cf8b2e46ce8265080814c28d4b.shtml)。

    二、選派專業

    《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确定的經濟和社會發展重點領域;《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确定的重點領域、重大專項、前沿技術、基礎研究;人文與社會科學領域。

    三、留學身份及期限

    博士後研究,留學期限為7-18個月。

    四、選派規模

    全國計劃選拔25人/年。

    五、選派原則及方式

    遵循“按需派出、學用一緻、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結合師資隊伍建設規劃和教師培養計劃,推薦符合條件具有培養潛力的中青年骨幹教師出國留學。采取“個人申請、單位推薦、專家評審、擇優推選、中德雙方評審、國家錄取”的方式進行選派。

    六、資助方式

    ㈠國外經費

    1.首次批複的獎學金資助期限最長不超過12個月;中德雙方将在一年後适時共同組織評估,以确定是否為其提供後續在德期間的獎學金資助。

    2.留學人員在外留學期間獎學金生活費由中德雙方共同負擔:我方資助為1300歐元/月,德方資助700歐元/月,總計共2000歐元/月。

    3.國家留學基金提供留學人員一次往返國際旅費,一次赴德簽證費;德方提供留學人員在德期間每月健康保險費及3個月在華德語培訓費用,以及向接收中方留學人員的德國單位提供200歐元/月科研補助。

    ㈡國内經費

    在職教師國内手續費按照學校相關規定資助。

    七、申請條件

    申請人符合《2014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選拔簡章》規定的申請人基本條件及《2014年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及訪問學者(含博士後)項目選派辦法》規定的其他申請條件(詳見國家留學網)、《吉林大學青年教師海外學術研修實施辦法》中所規定的相關申請條件,并滿足如下相應條件。

    ㈠申請人應具有博士學位,且獲得學位時間距申請時間不超過2年;應屆博士畢業生申請人應在2015年7月31日之前獲得博士學位。

    ㈡申請人在向中德雙方申請時,應已獲得德國大學或公立科研機構正式簽發的邀請函,邀請函應包含為申請人提供工作場地,及已同意負擔申請人課題研究産生的科研費用等内容。

    ㈢申請人在外研修期間,根據其學科專業和德方導師要求,工作語言可為英語或德語。在申請時,需根據以下标準提供相應的語言水平證明:雅思6.0分或托福80分及以上;或TestDaF 14分或DSH 2級及以上。若申請人提交的語言水平證明無法達到上述要求,在其德方導師出具認可其語言水平證明的前提下,也可提交申請。

    ㈣為使獎學金獲得者更好地融入德國社會開展研修, 德意志學術交流中心将在獎學金獲得者赴德國前在中國提供為期3個月的免費德語培訓和期間的生活費補貼。語言培訓時間不計入留學期限。德語培訓采取自願參加的原則,具體安排待正式錄取後由德方通知錄取人員。

    八、選派程序

    ㈠個人申請:教師個人向本單位提出申請,結合科研項目、外方院校合作者/導師的研究領域制定出國研修計劃。

    ㈡單位推薦:各單位組成5-7人專家組,根據工作需要和年度留學派出計劃,對推薦人選進行指導、嚴格審核并确定申報人選,上報學校。

    ㈢學校審核:學校對教師申報資格、提交材料進行最後審定,審定推薦人選。

    ㈣國家确定:由留學基金委和德意志學術交流中心聯合面試,确定資助人選。

    ㈤結果公布:在校園網上公布最終錄取人員名單。

    九、派出與管理

    ㈠被錄取人員留學身份為國家公派。拟最早派出時間2015年7月,具體派出時間以接收方邀請函為準。應屆博士畢業生派出前須提交博士學位證書後方可派出。

    ㈡未經批準擅自放棄資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請國家公派出國留學。

    ㈢行前培訓:組織派出前辦理各類手續的說明會及行前教育,并對錄取人員提出的問題進行現場解答。

    ㈣協議簽訂:統一組織簽訂留學基金委、學校的協議和其他相關文件的公證。

    ㈤派出管理:參照《吉林大學青年教師海外學術研修實施辦法》中的相關規定執行。

    ㈥回國彙報:留學人員按期回國,應按協議約定,參照出國前的研修計劃,完成所制定的研修/學習計劃,提交國外學術研究成果及對建設性意見等書面總結材料,并在本單位舉辦學術研讨或報告會,專家考評。

    十、申報事宜

    ㈠請各單位于2014年11月7日(星期五)前将推薦教師填寫的《吉林大學教師海外學術研修登記表》、《公派出國留學項目申請人員一覽表》和《吉林大學公派出國留學選派工作人員名單》(可到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處主頁下載,兩人以上請排序)及外語考試成績證明(如無可不附)報到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處師資培養科(行政樓820室)。學校将對所有人選進行綜合評審。

    ㈡申請人應自行提前組織材料,2014年11月12日(星期三)-16日(星期日)在線填寫國家留學網《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出國留學申請表》(非學生類,以下簡稱《留學申請表》,國家留學網http://apply.csc.edu.cn)。申請人須同時向德意志學術交流中心(DAAD)北京辦事處提交德方申請材料,具體要求以其網站公布信息為準(www.daad.org.cn > 給中國人的獎學金 > 博士生和博士後 > 中德(CSC-DAAD)博士後獎學金項目)。最後确定的人選提交正式申請材料。網報時,受理機構名稱請選擇“直接上報基金委”,項目名稱請選擇“中德(CSC-DAAD)博士後獎學金項目”。

    ㈢請各單位指定專門的工作人員負責此項工作。為方便工作請盡快加入“吉林大學公派留學項目”QQ群(群号:255701515 ,申請加入時請注明單位名稱和姓名),我處将在群内對在填報時出現的問題及時反饋。

    聯系單位: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處師資培養科(行政樓820室)

    聯 系 人:李立群  曲裕吉  舒暢

    聯系電話:85167447

    傳    真:85167447

    電子郵件:quyuji@jlu.edu.cn

    附件:1.《吉林大學教師海外學術研修登記表》

          2.《公派出國留學項目申報人員一覽表》

          3.《吉林大學公派出國留學選派工作人員名單》

   

                                                  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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