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高教強省戰略規劃,繼續推進吉林省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平台建設,經省裡研究,決定開展2015年度吉林省高校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申報工作。現将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拟申報的重點研究基地,需具備以下條件:
1.本學科領域的科學研究應當居于國内或省内領先水平,在省内有較大影響;科研成果與國家和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緊密結合,成效顯著;在研究方向上特色鮮明,體現我省高校重點學科優勢和傳統文化特點;通過創新方法或合作手段,可填補我省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領域的空白、拓展研究領域、引領學術發展。
2.人員管理要參照《吉林省普通高等學校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管理辦法》(見附件1),組建結構合理、綜合實力較強的研究隊伍。研究團隊骨幹成員近4年來承擔過國家級項目、教育部項目或省級社科重大、重點研究項目。正高職人員比例在40%以上,研究人員中博士、碩士學位人員比例須分别占30%、60%以上。校外兼職人員數不低于20%。
3.依托學校支持措施明确、穩定、有力,應以不低于1:1的比例投入配套建設經費,充分滿足基地建設和發展需要,學校配套經費将作為申報重點研究基地的必備條件。同時,提供和創建能滿足基地研究人員工作所需的辦公用房、科研設備和圖書資料等科研環境條件。
4.有能力定期主辦全省性或省級以上學術會議,鼓勵并提供基地研究人員出訪交流,及接待國外訪問學者。與省内政府部門、企業是單位、校外科研機構等建立穩定的合作關系,能夠形成促進高校人才培養、高端人才引進和軟科學成果轉化機制。
5.校内培育1年以上,在組織模式、管理體制等方面已參照省屬基地管理辦法執行,管理規範完備。
二、申報要求
1.本次申報由依托學校為單位,統一組織推薦和申報,已批準建設省級人文社科基地的高校不得重複申報與現有基地研究方向相同或相近的基地。
2.為優化與完善吉林省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的機構布局,主要研究領域和方向與已有的社科重點研究基地相同或相近的,不重複立項建設(現有吉林省高校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名單見附件2)。
3.現有基地的骨幹專職研究人員不能作為新申報基地負責人,且一般不能作為新申報基地的專職研究人員。
三、評選與運行
1.評選程序。省教育廳科研産業處将對各校提交的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後提出考察名單。對通過初審的單位,組織專家工作組進行現場考察或專家評審會。經專家工作組綜合評議通過者,進入吉林省高校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建設計劃試運行期。
2.建設運行。新申報基地經省教育廳批準後進入運行期。運行期為1-2年,在此期間由省教育廳科研産業處指導建設,期滿後由省教育廳科研産業處組織專家進行評估。
四、材料報送
1.各申報單位需填報《吉林省省屬高校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申請評審書》(見附件3)和有關附件材料。各項申報材料要求真實、準确、規範。
2.請申報單位于2015年10月22日前,将申報材料電子版發至ytq1214@jlu.edu.cn,社會科學處形式審查後再提交最後定稿材料。
聯 系 人:于天琪
聯系電話:85167299
電子郵箱:ytq1214@jlu.edu.cn
附件:1.吉林省普通高等學校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管理辦法
2.現有吉林省高校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名單
3.吉林省省屬高校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申請評審書
社會科學處
201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