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家民委辦公廳關于申報2015年度國家民委民族問題研究後期資助項目的通知》(民辦發[2015]36号)要求,國家民委啟動第二批民族問題研究後期資助項目的申報工作,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性質
國家民委民族問題研究後期資助項目是國家民委民族問題研究項目主要類别之一,與國家民委民族問題招标項目和委托項目同等對待。
二、資助範圍
主要資助對民族工作和民委工作有重要參考價值的研究成果,尤其是時效性、針對性、應用性強的成果(含學術專著、研究報告、資料彙編等),通俗讀物、論文集、教材、軟件、譯著等不在資助之列。
三、申報條件
(一)申報者每次隻能申報一個項目;
(二)申報的項目必須已完成研究任務的80%以上;
(三)如有下列情況,不得申報:
1.成果完成不足80%,尚不能在已有成果基礎上進行轉化;
2.核心内容已經出版或發表的成果;
3.成果存在知識産權争議,或嚴重不符合學術規範;
4.省部級及以上項目的研究成果。
四、項目管理
(一)後期資助項目的管理按照《國家民委科研項目管理辦法》執行。經費資助額度為1-5萬元,實際經費資助額度以評審結果為準。項目經批準立項并簽訂協議後,即可獲得經費資助。首期撥款額度原則上不超過資助總額的80%。
(二)後期資助項目原則上在半年内完成,确有需要應提前提出申請,經批準同意後可延長至一年。
(三)後期資助項目完成全部研究工作後,由國家民委組織專家進行鑒定。鑒定合格後方可結項。
五、材料報送要求
(一)申請人填寫申請表及《成果介紹》活頁。
(二)申報材料包括:申請表、《成果介紹》活頁、申報成果各一式3份。另需撰寫成果核心内容1份(主要包括對問題的描述、原因分析、對策建議等,不超過5000字)。《成果介紹》活頁A3紙雙面印制,中縫裝訂;申報成果A4紙雙面印制、左側裝訂。《成果介紹》活頁及申報成果不得出現申請人姓名和所在單位等個人信息,否則取消申報資格。
(三)以少數民族文字成果申報須附規範漢字稿。
(四)申報截止時間為11月27日。
聯系人:樸素
聯系電話:85167056
電子郵箱:piaosu@jlu.edu.cn
附件:1.國家民委民族問題研究後期資助項目申請表
2.國家民委民族問題研究後期資助項目《成果介紹》活頁
社會科學處
2015年11月19日
201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