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申報201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專項任務項目(科研誠信和學風建設)的通知

發布時間: 2014-01-03點擊:

各位老師:
         請于2月10日(正月十一)上午8:30分前将材料提交至學院科研辦。
 

校内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精神,加強高校科研誠信和學風建設,全面落實《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改進高等學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評價的意見》,實現通過改進科研評價提升研究質量、促進學風建設目标,根據教育部社會科學司《關于201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專項任務項目(科研誠信和學風建設)申報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3]260号)精神,現将申報工作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課題範圍與資助額度

  申請者應圍繞貫徹落實《教育規劃綱要》,緊密結合進一步推動哲學社會科學繁榮發展的戰略目标,針對當前改進高校科研評價體系和完善學風建設中的重點、熱點、難點問題,深入開展調查研究,有針對性地提出對策建議。課題申報範圍詳見課題指南(附件1)。 

  1.課題分為重大課題和一般課題兩類。重大課題每項資助經費不超過50萬元;一般課題每項資助經費不超過10萬元。

  2.重大課題要求按照課題指南規定的研究思路和目标進行課題設計論證;一般課題可以圍繞課題指南規定的相關範圍和研究方向,結合自身研究專長自拟題目。

  二、研究周期及成果形式

  1.重大課題研究周期為3年,最終成果要求詳見課題指南(附件1);一般課題研究周期為2年,研究成果為專著或2篇以上公開發表的論文,以及提交有關部門的研究咨詢報告。本項目為工作專項,應為教育部簡報、專家建議或學風委工作簡報提供2份以上稿件且至少有1篇被采納,其中重大課題應提供3份以上稿件且至少2篇被采納。

  2.課題研究完成後應辦理結項手續,同時報送已公開發表的論文及研究咨詢報告。所有課題研究成果(包括階段性成果、最終成果等)發表、出版時,須在顯著位置注明“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專項任務項目(科研誠信和學風建設)資助”字樣。

  三、申報條件

  1.申請者應為我校具有高級職稱(含副高)的在編在崗教師;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能夠真正承擔和負責組織項目的實施;具有較高的科研能力和良好的學風,對國内外學術規範現狀有比較深入的了解,有一定研究基礎并有相關研究成果。每個申請者限報1個項目;所列課題組成員必須征得成員本人同意,否則視為違規申報。

  2.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申報本專項: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含重大課題攻關項目、基地重大項目、後期資助項目、一般項目)負責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自2011年(含)以來因各種原因被撤銷者;

  (3)在研的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含重大項目、重點項目、一般項目、青年項目、後期資助項目、西部項目和單列學科等各類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各類項目負責人(若已結項需附相關證明);

  (4)申報201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一般項目其他類别項目者。

  3.申請國家社科基金年度、青年、後期資助、西部和單列學科項目的負責人同年度不能申請本專項。

  4.自2015年起,連續2年(本次指2013、2014年)申請教育部一般項目(含專項任務項目)未獲資助的申請人,暫停1年本專項申請資格。

  四、申報辦法和申報程序

  1.本次項目采取網上申報方式。《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專項任務項目申請評審書》(以下簡稱《申請評審書》)啟用2014年新版本,以前版本無效。

    2.中國高校人文社會科學信息網(www.sinoss.net)(以下簡稱社科網)“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管理平台項目申報系統”(以下簡稱“申報系統”)( http://xm.sinoss.net/indexAction!to_index.action)為本次申報的唯一網絡平台。

    3. 網絡申報辦法及流程以該系統為準。申請者1月10日以後登錄社科網申報系統下載《申請評審書》,按申報系統提示說明及《申請評審書》填表要求用計算機填寫、打印《申請評審書》。社科處對所申報的材料進行審核、上傳、在線确認。

    4. 本項目我校限報2項,請各單位排序後上報,個人申報不予受理。

   5. 本次項目網絡申報截止日期為2月20日,請各單位科研秘書于2月20日前将本單位《申請評審書》(2份、按要求簽字蓋章,A4紙打印,一般課題《申請評審書》A表B表單獨裝訂,B表夾在A表内;重大課題A表、B表合訂。)申報一覽表(附件2)及電子版上報社科處。逾期申報不予受理。

  五、其他要求

  1.本次項目評審采取匿名方式。為保證評審的公平公正,《申請評審書》B表中不得出現申請者學校、姓名等有關信息,否則作廢。    

  2. 申請者應如實填報材料,确保無知識産權争議。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三年申報資格。

    3.各申報單位應嚴格把關,确保填報信息的準确、真實,提高項目申報質量。如違規申報,将予以通報批評。

    4. 申請者應認真查閱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有關管理辦法及以往有關立項資料,切實提高申報質量,避免重複申報。

 

    聯 系 人:馬 赫 

    聯系電話:85155451    

    電子郵箱:hma@jlu.edu.cn

 

    附件:1. 2014年度教育部科研誠信和學風建設專項課題指南

          2. 2014年度教育部科研誠信和學風建設專項申報一覽表

 

                                                                     社會科學處

                                                                    2014年1月3日

201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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