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家體育總局辦公廳《關于開展2013年度國家體育總局體育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體政字〔2012〕43号)要求,現開始組織申報2013年度國家體育總局體育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項目,具體事宜如下:
一、2013年度局管體育社科項目設置重點項目、一般項目和青年項目。申報重點項目和一般項目的負責人須具有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處級以上行政職務;申報青年項目的負責人須為已獲碩士以上學位、無副高級以上職稱、年齡在39周歲(以申報截止日期為準)以下的青年學者。申請編譯項目者須自行解決著作權問題。
二、每位項目負責人隻能申報一個項目,且不能作為課題組成員參加其他項目的申報。課題組成員不能同時參加兩個或兩個以上項目的申報。
三、重點項目研究時間一般為1-2年,一般項目和青年項目研究時間一般為1年。
四、局管體育社科項目不接受個人申報,申報人要如實填寫申報材料,由項目負責人所在單位科研管理部門審核後統一報送。凡在申請中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并查實後,取消申報者個人三年申報資格。申報項目為兩個及兩個以上的單位,需同時提交本單位申報項目目錄。
五、國家體育總局批準的體育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基地每個單位最多可申報10個項目,其他單位最多可申報3項。請各單位按照相關要求認真做好申報項目的初審工作,提交高水平的申報項目。
六、按照《國家體育總局體育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管理辦法》中“不結項、不立項”原則,承擔總局2011年度及之前年度項目的負責人,已到結項期限的,須按要求時間将結項材料報送理論處,否則負責人所屬單位不能申報2013年項目。
七、在研局管體育社科項目和國家社科基金項目負責人不能申報。
八、申報項目首先經過初審,然後通過專家雙向匿名評審确定立項名單。
九、項目申報不收評審費。
十、請申報人下載并填寫《申請書》1份原件,《活頁》(與《申請書》中的“項目設計論證”欄目内容一緻)一式5份,單獨填寫,夾在《申請書》封底前。《申請書》與《活頁》要求一律用計算機填寫,A4紙雙面印制。同時提交電子版。
請各單位務必于2012年11月1前日将本單位《申請書》、《活頁》及電子版報送社科處,逾期不予受理。
社會科學處
201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