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關單位:
根據《吉林大學哲學社會科學校級重點研究基地建設實施辦法》,學校繼續遴選和建設吉林大學哲學社會科學校級重點研究基地(以下簡稱“重點研究基地”),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1.所有校級實體研究機構和非實體研究機構均可申報重點研究基地,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以及學校現有校級重點研究基地的負責人不能作為負責人申報重點研究基地。
2.申報機構應依托國家重點學科(含國家重點培育學科)或省級重點學科(含省級重點培育學科)。
3.申報機構的負責人應是在全國有重要影響的學術帶頭人,申報機構應有一支具有較高政治素質、突出學術成就和良好學風的中青年學術骨幹隊伍。
4.申報機構科學研究整體水平在國内相同研究領域處于領先地位。申報機構應有明确的并且穩定的研究方向和領域,圍繞主要研究領域和主攻方向至少要有3個(含3個)以上研究方向内在聯系緊密、相互協調發展的研究團隊。
5.申報機構應面向重大理論問題,具有能夠産出對理論創新和學科建設有重要推動作用的研究成果的能力;或面向重大現實問題,與政府部門、行業企業、高校、科研機構等開展實質性合作,具有解決重大實踐問題的綜合研究能力和參與決策咨詢的能力。
6.申報機構應通過深化科研體制改革,建立起機構開放、人員流動、内外聯合、競争創新的運行機制。
二、遴選導向
1.重點研究基地遴選堅持優中選優、注重質量和甯缺毋濫的原則。
2.重點研究基地遴選優先考慮以研究重大理論和現實問題為重點設立的研究機構。
3.重點研究基地遴選優先考慮與國家部委、地方政府、行業企業、國外研究機構、高等學校等合作設立的研究機構。
三、遴選數量
本次拟遴選出不超過3個重點研究基地。
四、遴選工作組織
學校成立重點研究基地遴選工作小組,由主管文科科研工作的校領導擔任組長,遴選工作小組成員由相關學科專家及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社會科學處負責遴選的組織實施工作。
五、遴選辦法與程序
1.符合申報條件的機構自願申報,填寫并提交《吉林大學哲學社會科學校級重點研究基地申報評審表》(以下簡稱《申報評審表》)。
2.社會科學處對各申報機構提交的《申報評審表》進行審查,并及時反饋審查意見,各申報機構根據審查意見修改并提交最終确定的《申報評審表》。
3.重點研究基地遴選工作小組召開會議進行評審,申報機構負責人向遴選工作小組作情況彙報,并進行答辯。遴選工作小組根據申報機構提交的《申報評審表》和負責人彙報情況,進行綜合評議,對申報機構進行打分或投票,初步确定入選重點研究基地名單。
4.在校内公示入選重點研究基地名單,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5.重點研究基地遴選工作小組向學校黨委常委會議彙報遴選工作情況,經學校黨委常委會議審議并最終确定入選重點研究基地名單。
六、申報材料
《吉林大學哲學社會科學校級重點研究基地申報評審表》一式15份,至少3份原件,用A4紙打印,左側裝訂成冊。
請各申報單位于11月30日前将申報材料及其電子版材料報送至社會科學處。
聯系人:孟祥臣 于曉海
聯系電話:85167056
Email:mengxiang@jlu.edu.cn
附件:1.吉林大學哲學社會科學校級重點研究基地建設實施辦法
2.吉林大學哲學社會科學校級重點研究基地申報評審表
社會科學處
201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