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2009年11月24日第十二屆委員會常委會第107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吉林大學合同管理細則》,為進一步加強科技項目經費使用過程中合同管理,使項目負責人深入了解科技項目經費使用過程中簽訂合同的有關規定,規範和完善各類合同的審查、簽訂、履行及糾紛處理程序,明确各部門、單位及有關人員的責任,保證各類合同的合法性與可行性,根據《吉林大學合同管理細則》的規定,科學技術處是學校自然科學科技合同的專項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管理自然科學科研項目合同及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咨詢和技術服務合同的審查、簽訂、備案、履行及有關糾紛的協調處理。科研項目在執行過程中除原合同中已約定的合作單位的合作合同由科技處負責簽定、管理外,正常的各類招标采購合同(包含委托測試化驗加工合同)由招标與采購管理中心負責管理。其它各類經費支出合同首先由項目負責人提出申請,所在單位簽署意見,然後由科技處依據原合同内容審查,采購中心負責簽訂和備案。
希望各單位及時向所有在研項目負責人傳達。
聯系電話:85168106
科技處
二一二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