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規範吉林大學哲學社會科學基本科研業務費項目管理,按照《吉林大學項目管理辦法》,現開展部分項目結項清理工作,具體要求如下:
一、結項清理範圍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前應結項的2008年和2009年立項的吉林大學基本科研業務費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項目。
二、結項辦法
1、請各單位科研秘書督促本單位承擔上述項目而未結項的教師,按照項目的結項要求如實填寫對應的《吉林大學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結項驗收審批書》(附件1)并嚴格按照“填表說明”的要求提交所需材料(成果複印件隻提供一份即可)。
2、項目研究過程中涉及重要事項變更的,須附社科處批準的變更申請;未經批準的,一律不得自行調整。
3、基本科研業務費項目原則上不得延期,确有特殊說明的須由項目負責人提出書面延期申請并填寫吉林大學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項目重要事項變更審批表(附件2),經所在單位主管科研領導簽字後,報至社科處審批。
4、按照基本科研業務費的結項要求,種子基金、科學前沿與交叉學科項目負責人要特别說明在項目承擔期内,何時以課題核心内容申報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或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等;語言、藝術、體育等學科項目負責人需說明,在項目執行期内,項目負責人何時以項目核心内容申報省部級科研項目。本項要求作為該類項目結項的必要條件。
三、組織工作
本次項目清理工作,由各項目負責人所在單位組織實施,集中報送結項材料。各單位要按照要求,認真組織好這次項目清理工作,采取必要措施,加強監督管理,确保各級各類項目能夠按期結項。
四、截止時間
請各單位科研秘書務必于2012年3月15日前将本單位結項材料、延期申請、清理項目一覽表報送社科處。
聯系人:樸素
聯系電話:85168697
社會科學處
2012年1月4日
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