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師:
大家好!
請于2011年9月13日(星期二)上午9:00前将相關申報材料提交至學院科研辦。
校内各有關單位:
根據工作需要,學校決定開展吉林大學“十一五”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以下簡稱“優秀成果獎”)評選工作,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資格
1.申報者資格
(1)申報者應為我校從事哲學社會科學教學和研究工作的教師或其他研究人員。同時申報成果公開出版期間,正式人事關系在我校。
(2)合作成果必須由第一署名人申報。
(3)參評成果以單位或“課題組”署名的,應以署名單位或“課題組”申報。如以個人名義申報,須是成果的主要研究人員或執筆人,并附有經署名單位和參與者同意的書面證明材料。
2.申報成果資格與要求
2006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間,我校教師或其他研究人員在國内外公開出版的著作、發表的論文成果,以及向實際工作部門提交并被采納的研究咨詢報告均可申報。“十一五”期間,已獲獎的科研成果也可參加本次評獎。其中,獲得教育部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人文社會科學)一、二、三等獎,吉林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一等獎的成果直接獲獎(成果出版、發表或使用時間在2006年1月1日之前的獲獎成果除外),不參與評審。(具體名單見附件5)
(1)著作成果必須為公開出版的學術專著、編著、譯著、古籍整理、文集、工具書。普及讀物、教材和教輔材料、文學藝術類作品等成果不能申報。
(2)多卷本研究著作以最後一卷出版的時間為準,在符合上述申報時限的情況下做整體申報。
(3)叢書不能作為學術專著整體申報,隻能以其中獨立完整的著作單獨申報。
(4)個人論文集可作為著作類成果申報,但多人撰寫的論文集隻能由其中某篇論文的作者申請論文類獎勵。
(5)圍繞一個專題,以個人或課題組名義發表于同一刊物同一标題的系列論文,可作為論文類成果整體申報。但圍繞一個專題,發表時标題各不相同的系列論文,不應視為系列論文而做整體申報,隻能選擇其中的一篇論文申報。
(6)研究咨詢報告,須提交實際應用部門(黨政機關或大型企事業單位等)的采納證明或領導批示。
二、申報辦法
1.申報人按填表要求填寫《吉林大學哲學社會科學“十一五”優秀成果獎申報評審表》(以下簡稱《申報評審表》)(見附件2)。
2.申報人所在單位進行資格審查,各單位統一将申報材料報送至社會科學處,由社會科學處進行資格審核,學校将在此基礎上組織評審。
3.申報材料
(1)申報材料包括:《吉林大學哲學社會科學“十一五”優秀成果獎申報評審表》和《吉林大學哲學社會科學“十一五”優秀成果獎申報一覽表》(以下簡稱《申報一覽表》)(附件3)及其電子版文檔;申報成果及其他證明附屬材料。
(2)申報材料的報送
①《申報評審表》一式10份(至少2份原件),統一用A4紙打印,左側裝訂。
② 著作類成果報送一式3份(至少1份原件);論文類成果報送一式10份(至少1份原件),複印件内容包含刊物封面、目錄、版權頁和論文正文,附在《申報評審表》後統一裝訂在一起;研究咨詢報告類成果報送一式10份,附在《申報評審表》後統一裝訂在一起。
③ 各種證明材料或附屬材料一式3份,附在《申報評審表》、論文或咨詢報告類成果複印件後統一裝訂在一起。(填寫成果社會反映的要求必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④ 經審核蓋章的《申報一覽表》1份。
(3)《申報評審表》和《申報一覽表》電子版由申報單位審核彙總,确認無誤後用電子郵件方式報送至hma@jlu.edu.cn。
三、時間安排
1. 9月6日——9月14日:各單位組織申報。
2. 9月15日——9月21日:社會科學處受理申報成果,并進行資格審核。
3. 9月22日——9月27日:社會科學處組織人文學部學術委員會和社會科學學部學術委員會分别進行會議評審。
4. 9月28日——9月30日:社會科學處組織學校評審委員會進行會議評審。
5. 10月8日——10月12日:獲獎成果名單公示。
6. 10月15日前:報請學校批準。
聯系人:馬 赫
聯系電話:85167056
E-mail:hma@jlu.edu.cn
附件:
1. 吉林大學“十一五”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評選方案
2. 吉林大學“十一五”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申報評審表
3. 吉林大學“十一五”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申報一覽表
4.《學科分類與代碼表》
5. 直接獲獎成果名單
社會科學處
二一一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