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社科字[2011]80号
校内各有關單位:
根據《吉林大學基本科研業務費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現啟動2011年度吉林大學基本科研業務費哲學社會科學研究種子基金項目立項工作,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1、資助範圍及立項條件
(1)當年申報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經專家通訊評審取得參加會議評審資格,但由于名額限制最終未獲得立項的課題。
(2)當年申報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經通訊評審專家打分,平均分在70分以上,但由于名額限制最終未獲得立項的課題。
2、資助額度及方式
單項資助經費3萬元,項目研究周期不超過2年。
3、審批及立項程序
(1)根據當年國家社科基金、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和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的評審情況,由社會科學處确定并公布拟資助課題名單(附件1)。
(2)列入拟資助課題的負責人應向社會科學處正式提出立項申請,并以原申報國家或教育部項目入圍題目為項目核心内容填報《吉林大學基本科研業務費項目申請書》(以下簡稱《申請書》),經學校審核批準後直接立項。
(3)拟受資助人員将不再參與本年度基本科研業務費哲學社會科學研究第二批項目中科學前沿與交叉學科創新項目的評審工作。
4、結項要求
項目結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項目負責人在項目執行期内以該課題核心内容申報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或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如獲準立項,該項目自動轉結,研究工作并入獲準立項項目。
(2)完成項目《申請書》中确定的預期研究成果。成果基本要求如下:著作類成果已經完成(不限是否出版);論文類成果已正式發表,研究咨詢報告類成果有實際應用部門的采納證明(注明采納内容及價值),且該兩類成果須有至少3項符合《科研成果等級目錄》中的D類以上科研成果标準(若有成果符合C類以上标準,可适當降低結項成果數量要求)。
(3)項目結項成果須明确标注“吉林大學基本科研業務費資助項目,項目編号:XXX”
三、申報要求和時間安排
1、請申報項目的教師按要求填寫與本人申報類别相對應的《申請書》,A4紙雙面印制,左側裝訂成冊,原件一式三份。
2、項目執行期間按照2011年10月——2013年10月填寫。
3、請各單位科研秘書于2010年10月8日将本單位審查合格的申報材料報送社會科學處(注意審查申報材料是否按照《申請書》對應的提綱填報),待學校審核批準後另行通知電子版上傳系統時間。不接受個人申報,逾期不予受理。
聯 系 人:韓一丁 鐘 鳴
聯系電話:85155451
附件:
1.2011年度基本科研業務費哲學社會科學研究種子基金項目拟資助名單(1).xls
2.《吉林大學基本科研業務費項目申請書》
社會科學處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