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社科字〔2011〕25号
校内各有關單位:
2011年度中國法學會法學研究課題招标申報工作已經開始,具體事宜如下:
一、立項原則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十二五”規劃确定的科學發展的主題和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主線,緊緊抓住人民群衆最關心的公共安全、權益保障、社會公平正義問題,着眼于理論創新和實踐創新,為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創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和公平正義的法治環境,實現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提供有力的法學理論支撐和法律對策支持。
二、課題類型、研究内容及資助經費
(一)課題分類:2011年度中國法學會部級法學研究課題分為重大課題、重點課題、青年項目、一般課題、自選課題。
(二)課題研究内容:申請重大課題、重點課題、青年項目、一般課題,題目必須從課題指南中選定;自選課題,可在《中國法學會2011年工作要點》規定的範圍内,參考課題指南自行确定,也可由申請人自定題目。
(三)課題資助經費标準:重大課題資助經費10萬元,重點課題資助經費5萬元,青年項目資助經費5萬元,一般課題資助經費3萬元。自選課題經費自籌,自選課題的研究成果具有理論創新意義和應用價值,經鑒定為優秀的,可予以後期經費資助。
三、申請條件
1、申請人應能夠堅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較強的法學研究能力,對申請課題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礎,并能夠承擔實質性研究任務。
2、申請重大課題、重點課題,申請人須具有正高級職稱;申請青年項目、一般課題,申請人須具有高級職稱或法學博士學位,青年項目申請人還應在45歲以下(即在1966年1月1日後出生);申請自選課題,申請人須具有中級以上職稱或法學博士學位;所有申請人均須随申請書一起提交職稱資格證書複印件或博士學位證書複印件一份,青年項目申請人還應提供身份證複印件一份。
3、課題組成員應具有相應的研究能力;
4、每位課題申請人及課題組成員隻能申報一種課題類别,限報一項課題;超過的,按不合格申請處理。
四、研究期限
自立項之日起一年内完成。申請人自行填寫完成時間為一年以上的,按不合格申請處理。
五、申請注意事項
1、申請者應遵守《中國法學會部級法學研究課題管理辦法》及相關規定。
2、承擔過或正在承擔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或教育部、司法部等中央部委批準的相同研究内容的課題的,或正在承擔中國法學會課題或曾經承擔中國法學會研究課題未取得《結項證書》的,不得申請。
3、申請人應如實填寫申請材料,并保證沒有知識産權争議。在申請中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并查實後,取消申報資格,如獲準立項則撤銷立項。
六、申請辦法
1、課題申請人提出申請時,須填寫并提交雙面印制的《中國法學會部級法學研究課題申請書》(以下簡稱《申請書》)一式9份(1份原件,8份複印件)。
2、請各單位對申請人資格及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并于4月21日前将《申請書》(一式9份)及電子版、資格證明(非A4紙大小的,需粘貼在A4紙上)報送社會科學處。
社會科學處聯系人:鐘鳴 聯系電話:85168697
E-mail:zhongming@jlu.edu.cn
附件:
1、《中國法學會部級法學研究課題管理辦法》
2、《中國法學會2011年工作要點》
3、《2011年度中國法學會部級法學研究課題指南》
4、《2011年中國法學會部級法學研究課題申請書》
社會科學處
201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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