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社科字〔2011〕3号
校内各有關單位:
根據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關于做好2011年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申報組織工作的通知》(社科規劃辦通字[2011] 1 号)要求,現将申報2011年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項目性質及立項原則
1、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旨在鼓勵和扶持在基礎研究領域潛心治學、銳意創新的人文社會科學工作者,資助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優秀學術研究成果。
2、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申報範圍為國家社科基金除教育學、藝術學、軍事學三個單列學科以外的23個學科,常年随時受理申報,計劃5月、11月各評審一次。
3、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是國家社科基金項目主要類别之一,與其他類别的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具有同等學術地位。
4、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主要資助人文與社會科學基礎研究的學術成果。以資助學術專著為主,也可資助少量學術譯著、學術資料彙編和工具書等。論文及論文集、教材、研究報告、軟件等暫不資助。博士研究生的畢業論文,須在通過答辯3年以後并經過較大修改方可申報。
二、申報要求
1、申報成果應堅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原創性或開拓性,達到本學科領域先進水平。申請人是申報成果的作者,享有著作權。
2、申報成果應是基本完成80%以上且尚未出版的中文學術專著或學術資料彙編、工具書等。需要說明的是:基本完成80%是指最終成果總字數的80%,同時要求書稿内容和結構本身具有完整性和系統性。因書稿結構不合理導緻内容未完成的不能申報。
3、下列情況不得申報:非學術研究的通俗讀物;應用研究成果;論文及論文集、教材、研究報告、軟件;自選譯著;成果完成不足80%;博士論文通過後不滿3年且未作較大修改;存在知識産權争議;推薦意見不符合要求;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教育部重大課題攻關項目和中國社會科學院重大課題成果;出版著作的修訂本或與已出版著作重複10%以上者;正在承擔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尚未結項者等。
4、不再受理學術譯著個人自選申報,其申報資助方式另行确定。
三、注意事項
1、博士研究生的畢業論文,須在通過答辯3年以後并經過較大修改方可申報。以修改後的博士論文申報,須同時提交原答辯論文的電子版,以及修改說明(具體說明在内容、結構、研究方法、字數等方面的變化),否則不予受理。
2、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成果由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統一組織出版,項目申報評審期間、項目結項前成果不得出版,否則視為放棄申報或予以撤項。
3、以少數民族文字成果申報者,須同時附規範漢字稿。
4、申請成果須由三名正高職同行專家書面推薦,推薦者要承擔信譽責任。
5、申報成果不存在抄襲和剽竊行為等學術不端行為,不存在知識産權糾紛。
6、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經費資助強度與國家社科基金一般項目大緻相當。申請人根據此資助強度以及研究工作的實際需要提出申請的資助額度。
7、後期資助項目主要資助人文社會科學基礎研究成果,應用研究成果不能申報。
為便于教師有效申報,現對基礎研究和應用研究簡要說明如下:
基礎研究,一般指側重于探索和認識事物本質特征、運動規律及發展趨勢的學理性研究。其特點是:意在闡明學理;屬于學術理論研究;通常表現為提出概念、範疇及邏輯體系;重在回答“是什麼”、“為什麼”、“如何變化”;主要作用是推動理論創新和學科發展;具有思辨性和長遠效應。
應用研究,一般指側重于解決現實問題的對策性研究。其特點是:具有特定的實際目的或應用目标以及指向明确的應用範圍和領域;屬于問題對策研究;通常表現為指出問題、分析問題,提出解決問題的對策、路徑和方法;重在回答“怎麼辦”;主要作用是解決經濟社會發展中的具體問題;具有針對性、時效性和可操作性。
四、申報辦法
請申請人從《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申請書》,計算機填寫,一式3份(A4紙,左側裝訂),連同5套申報成果(申報書稿字數在80萬字以上的,報送2套成果書稿和5份成果概要,成果概要包括2萬字以内的成果内容介紹,以及全書目錄、參考書目。成果書稿和成果概要不得出現申請人姓名和單位等信息)。并将以上所有申報材料刻成一張電子光盤,同時上報。
聯系人:王浩友 聯系電話:85168697
社會科學處
2011年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