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社科字〔2010〕70号
校内各有關單位:
按照教育部社會科學司《關于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後期資助項目2010年度申報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0】118号)要求,根據《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後期資助項目實施辦法(試行)》的規定,現将2010年度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後期資助項目申報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類别和資助額度
後期資助項目分為重大項目、重點項目和一般項目三類:
重大項目是指對學術發展具有重要推動作用的基礎性研究、具有原創性的理論研究,可望取得具有重大學術價值的标志性成果,每項資助額度為20萬元;
重點項目是指具有重要學術價值的研究成果,每項資助額度為12萬元;
一般項目是指具有顯著學術價值的研究成果,每項資助額度為9萬元。
二、資助範圍和申報條件
1.後期資助項目的資助範圍:
(1)對學術發展具有重要推動作用的基礎性研究;
(2)具有原創性的理論研究;
(3)具有重要學術價值和社會影響的文獻研究、譯著和工具書,不含論文及論文集、教材、研究報告、軟件等;
(4)具有重要學術價值的以非紙質方式呈現的研究成果。
2.後期資助項目的對象和條件:
(1)後期資助項目的資助對象必須是普通高等學校的在編在崗教師,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和獨立開展及組織科研工作能力,且能作為項目實際主持者并擔負實質性研究工作;每個申請者隻能申報一個項目;
(2)後期資助項目中的重大項目申請者須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重點項目申請者須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一般項目申請者須具有博士學位及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
(3)申報項目必須已完成研究任務70%以上,申報時須提供已完成研究工作的書稿(或非紙質)成果。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可申報後期資助項目:
(1)得到過任何單位或部門研究資助和出版資助的;
(2)與出版社簽訂過出版合同的;
(3)申請成果存在知識産權糾紛的;
(4)所報成果為近5年(2005年1月1日以後)答辯通過的博士學位論文或博士後出站報告;
(5)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負責人;已報或拟報本年度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其他類别項目者。
三、申報辦法和申報要求
本次申報為集中申報,不受理個人申報。具體申報辦法如下:
1.請申報人認真填寫附件中《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後期資助項目申請書》。
2.本年度後期資助項目采取限額申報的方式進行,我校推薦項數不超過4項。請申請人所在單位召開學術委員會,對本單位所申報的項目進行初審,排序上報社會科學處。
3.《項目申請書》填報注意事項:所有申報材料(包括書稿)統一用A4紙雙面印制;《項目申請書》中的“研究方向”和“專業領域”所用代碼請查閱由國家技術監督局發布的《學科分類與代碼》(http://pub.sinoss.com/zh-cn/resources/subjects.jsp);推薦人須具有正高職稱,其中必須有一位校外專家。
四、出版要求
後期資助項目的最終成果,由教育部商高等教育出版社統一裝幀出版。對最終成果形式、版式和出版單位等有特殊要求者,通過鑒定并經社科司批準後,可由項目責任人自行聯系出版,但須在顯著位置标注“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後期資助項目”字樣。
五、申報時間
請各單位科研秘書将本單位《項目申請書》(一式7份)及電子版、《申請一覽表》(加蓋本單位公章)及電子版、書稿(或非紙質)成果(3套)等于2010年8月18日前報送社科處,逾期不予受理。
後期資助項目是教育部社科司設立的以資助人文社會科學研究為主的重點項目類别,資助力度較大,請各單位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好項目申報工作。
聯系人:劉坤 鐘鳴 聯系電話:85166117 電子郵箱:kun@jlu.edu.cn
附件:
1. 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後期資助項目實施辦法(試行)
2. 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後期資助項目申請書
3. 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後期資助項目2010年度申請一覽表
社會科學處
二一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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