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社科字〔2010〕75号
校内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做好民族問題研究工作,不斷提高民族問題研究水平,更好地為民族工作服務,在廣泛征集選題的基礎上,國家民委已确定民族問題研究項目2010年度課題指南,并于近日發布面向社會受理民族問題研究項目2010年度課題申報的通知。現就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國家民委民族問題研究項目是國家财政專項經費資助的省部級課題,由國家民委研究室(民族問題研究中心)負責組織實施。
二、課題項目堅持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重點研究民族工作中帶有全局性、戰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問題,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當前存在的突出問題,少數民族群衆生産生活中需要解決的迫切問題,民族理論政策方面需要破解的重大難題。
三、2010年度課題項目總計58個。具體項目見《國家民委民族問題研究項目2010年度課題指南》(附件1)。
四、本年度課題項目隻接受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民(宗)委(廳、局),各有關院校、科研單位的科研部門統一申報。
五、申請人須符合《國家民委科研項目管理暫行辦法》第六條規定的條件。
六、項目主要負責人隻能申報一個課題,并且不能作為課題組成員參加其他項目的申請。課題組成員不能同時參加兩個以上(含兩個)項目的申請。目前承擔國家民委課題但尚未結題的項目負責人不能申報。
七、各類課題一經批準立項并簽訂協議,即可獲得專項經費資助。本年度資助标準為每個項目2—5萬元。實際資助經費額度以評審結果為準。除必須跨年度課題外,其他項目應在2010年12月31日前完成。
八、申報者要如實填寫申請材料,并保證沒有知識産權争議。凡在項目申請中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并查實後,取消個人三年申報資格;如已獲準立項的,一律按撤項處理,已發放課題經費的,需全部返還所得資助及利息。
九、研究項目實行信譽管理制度,項目負責人在項目執行期間要遵守各項承諾,履行約定義務,按期完成研究任務。項目研究的最終成果将實行專家鑒定驗收制度。成果鑒定為優秀或信譽良好者,在成果出版和申請新項目方面給予鼓勵。成果鑒定為不合格或有不良信譽記錄者,需返還該項目所得資助及利息,項目負責人三年内不得申報新項目。
十、請課題申請人按要求認真填寫《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課題申請表》(附件3),并請各科研秘書于2010年6月28日之前将《申請表》一式3份、《申報國家民委民族問題研究項目2010年度課題彙總一覽表》(附件2)和上述材料的電子版一并報送社會科學處。
十一、由于此次項目申報采取“一個項目多人申報則擇優立項”的原則,故為避免内部競争,請各單位依照申報指南每個題目限報一項。
聯系方式
社會科學處聯系人:鐘鳴 聯系電話:85166117 電子郵箱:zhongming@jlu.edu.cn
國家民委研究室科研管理處聯系人:溫立峰 劉元如 胡鳳寶 樸永日
聯系電話:010-66508127/66508768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太平橋大街252号 郵編:100800
附件:
1.國家民委民族問題研究項目2010年度課題指南
2.國家民委民族問題研究項目2010年度課題彙總一覽表
3.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課題申請表
社會科學處
二一年六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