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社科字〔2010〕35号
校内各有關單位:
長春市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是長春市社會科學領域的最高獎勵。近日,長春市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評審委員會下發了《關于開展第四屆長春市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評審工作的決定》,啟動了第四屆長春市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的申報工作,現将本屆評獎申報工作的有關事項和我校申報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本次評獎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科學發展觀,緊密聯系長春市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對具有較高學術水平或者應用價值的優秀成果進行表彰獎勵,調動廣大社會科學工作者的積極性、創造性,促進并實現我市社會科學研究成果的應用和轉化,推動社會科學研究工作更好地為我市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服務,促進我市哲學社會科學事業的繁榮發展,為我市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服務。
二、評審原則
評審堅持“立足我市,重在應用”的原則,注意向理論結合實際、對我市改革開放、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及我市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具有指導借鑒價值,或者已取得巨大效益的開創性、對策性、應用性研究成果傾斜。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應用性和中青年作者的成果。
三、申報範圍
我校教師在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間公開出版、發表或被縣(市)區級以上主要領導決策時采納的哲學社會科學研究成果均可申報。
研究成果具體包括社會科學領域内的專著、編著、譯著、教材、工具書、科普通俗讀物、古籍整理出版物、研究資料、地方志書、論文、調查研究報告、咨詢報告、咨詢方案、論證報告、音像制品及電子出版物。
上文所稱“公開出版、發表”,是指成果被國内外出版社、報刊雜志社、國内地市級以上電台、電視台公開出版、發表、宣讀、播放。
上文所稱“被縣(市)區級以上主要領導決策時采納”,是指成果被長春市或長春市以外的其他領導決策時采納,已産生明顯經濟效益或者社會效益,并由相關部門出具證明材料。
四、申報規則
1.著作類研究成果作者姓名及出版時間,以該著作出版的版權頁的署名和成果出版時間為标準。論文類研究成果作者姓名及發表時間,以該成果的署名和成果載體的具體出版日期為标準。咨詢成果類研究成果作者姓名及采用時間,以該成果的署名以及領導簽批或被采納的具體日期為标準。音像制品及電子出版物類成果作者姓名及出版發行時間,以該音像制品和電子出版物及其自身裝幀紙上載明的署名和出版日期為标準。
2.同一作者、同一書名的多卷本著作隻能整體參評,出版時間以最後一卷出版的時間為準。叢書不能作為單項研究成果整體申報,其中獨立完整的著作可單獨申報。
3.同一作者、同一主題的論文集可作為著作參加評獎。多作者的論文集不能作為著作參加評獎,但是其中的單篇可參加論文類評獎。
4.兩人以上合作創作的研究成果如果不可以分割使用,參加評獎時,不能以個人名義申報,而應當由合作者共同具名申報,并由第一署名人提出申請;如果第一作者(主編)出示讓權申報證明,第二作者(多主編的第二主編或第一副主編)有資格進行申報。合作的研究成果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對各自創作的部分可以單獨享有申報權,但行使申報權時不得侵犯合作成果整體的著作權和其它合作者的著作權。
5.研究成果如果署有顧問、主審、主編、編委等,該成果申報權歸成果著作權人所有。成果以單位為作者署名的,隻能以署名單位申報;成果為課題組完成的,隻能以課題組署名申報。
6.凡符合申報條件的作者,其參評成果數量不限。如同一參評者有多項成果達到獲獎标準,隻可獲得一個獨立獎項,包括與他人合作并獲獎的成果(非第一作者)在内,最多可獲得兩個獎項;超過兩項以外的獲獎成果,不再頒發獎金和獎勵證書。
五、下列成果的申請不予受理
1.已經在相當于或者高于本獎勵級别的評獎工作中獲獎的成果;
2.著作權有争議尚未解決的成果;
3.法律法規及規章明确規定屬于保密範圍内的成果;
4.大事記、概覽、輯集的人物傳略、統計資料、年鑒、文件、領導講話、工作彙報、工作總結等。
5.作者在申報開始前已去世或調離長春市的,且不以長春為研究對象的成果;
6.由外地調入我校的作者,調入之前的研究成果如不是以長春曆史和現實問題為研究對象,不能申報參加評獎。
五、評獎标準
1.必須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黨的基本綱領和基本路線;理論聯系實際,具有較高學術水平或者應用價值,在學術研究上有突破和創新,在學科建設上有開拓性建樹;對本市改革開放、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重大問題的研究産生積極的影響,對我市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實踐有指導作用;
2.專著——獨立開辟某一學科,或者在研究曆史和現實問題上提出創見性的觀點、結論,對該學科的發展做出重大貢獻;
3.編著——體例科學完善,能夠系統地體現社會科學某一領域内的研究成果,對于解決社會實踐和社會科學所面臨的問題有重大的借鑒和參考價值;
4.譯著——譯文準确流暢,填補某項專業翻譯方面的空白,或者對經濟和社會發展過程中的重大理論和實際問題具有重大學術價值或者應用價值,産生較大影響;
5.工具書、教材、地方志書、研究資料——體例科學,材料翔實準确、知識性、實用性強;對于學術研究或者實際工作具有較高的參考借鑒價值;
6.科普通俗讀物——科學性、适用性、趣味性強,對于傳播、普及、宣傳社會科學具有積極作用;
7.古籍整理——忠實于原著,切合原意,诠釋準确,曆史考證和研究富有新意;
8.論文——觀點正确,具有創見性,論證充分,資料占有全面,對于解決理論或者實踐問題具有重大學術價值或者應用價值,在學術界産生一定影響;
9.調查研究報告、咨詢報告、咨詢方案、論證報告——資料翔實可靠,論證科學充分,結論明确,對于領導決策和實際工作具有一定的參考借鑒價值;
10.音像制品及電子出版物——題材新穎,思想性、知識性、實用性強,具有一定的科研、教育意義和社會影響,對兩個文明建設有一定的推動作用;作品圖像、聲音清晰,聲畫同步,界面設計嚴謹,視覺效果上交互功能到位,各種多媒體技術綜合運用融合。
六、獎勵類别、等級、數量及獎金
本屆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分為著作、論文、咨詢成果、音像制品及電子出版物四類。分設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三個等級。
對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獲獎者,由長春市人民政府頒發證書和獎金。其中,以集體名義申報或以課題組名義申報并獲獎的成果,隻向該集體或課題組頒發證書。獲獎成果獎金由申報人領取,自行分配。
獲獎成果數量将按申報成果總數比例确定。每類獲獎成果中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的比例,分别占此類獲獎成果總數的10%、20%、70%左右。成果水平達不到相應獎勵級别,該等級獎勵可空缺。若某類成果獎的某一等級空缺或未達到既定數額,其名額可順移給下一等級。
著作類和音像制品及電子出版物類優秀成果,一等獎8000元,二等獎5000元,三等獎3000元;論文類、咨詢成果類一等獎5000元,二等獎3000元,三等獎1000元。
七、申報材料
1.申報者填寫《長春市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申報表》,一式4份(A4紙打印,左側裝訂),同時報送電子文檔。
2.申報著作類獎,提交成果原件4部;申報論文類、咨詢成果類,提交成果原件1份、複印件4份(被采納的咨詢成果提交采納證明原件1份、複印件4份);申報音像制品及電子出版物類,提交成果原件4套。申報者需附證明材料的,應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原件1份、複印件1份。
3.申報者将需要提交的所有申報材料裝入紙質檔案袋并在檔案袋封面粘貼填寫完整的“申報材料清單(B5紙打印)”。
4.申報單位須填寫并報送《第四屆長春市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申報成果彙總登記表》打印件1份(加蓋單位公章),同時報送電子文檔。
5.申報參加評獎并且通過初審的成果的原件及有關材料,由評審委員會辦公室存檔,不退還本人。
八、評審費用
凡申報者,均須交納評審費。著作類、音像制品及電子出版物類成果評審費每項100元;論文類、咨詢成果類成果評審費每項50元。
九、申報時間
請各單位于4月21日前将所有申報材料及評審費送交社會科學處。
十、有關要求
1.請各單位主管領導高度重視此次評獎工作,精心籌劃,認真組織,通過召開動員大會等方式将評獎通知及相關要求及時傳達到每一位教師,并且廣泛動員本單位教師申報,将本次評獎的申報工作做為2010年度的一項重要科研工作切實落實;
2.請各單位科研秘書認真組織本單位教師填寫申報材料,并對本單位提交的申報材料進行認真細緻、負責任地審核,确保高質量地、按時完成申報工作。
附件:1. 長春市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申報表(論文、著作、咨詢報告)
2. 長春市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申報表(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
3. 申報材料清單
4. 第四屆長春市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申報成果彙總登記表
聯系人:張倩 孟祥臣
聯系電話:85167056
社會科學處
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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