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0年度全國教育科學“十一五”規劃課題申報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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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2010年度全國教育科學“十一五”規劃課題申報工作的通知
提交部門:   提交時間:2010-3-1 9:16:38 字号:   

                                        校社科字〔2010〕21号

校内各有關單位: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全國教育科學“十一五”規劃2010年度課題組織申報工作的通知》(教辦廳函[2010]14号)要求,現将全國教育科學規劃2010年度課題申報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指導思想及原則

    堅持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充分體現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四中全會及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大力推進理論創新,圍繞中心,服務大局,促進教育科學事業的繁榮和發展,為建設現代化教育強國貢獻力量。

    申報教育科學規劃課題要着眼于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需要,結合全國“十二五”教育事業發展規劃要點,以現代化建設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教育體系建設中基礎性、全局性、戰略性、前瞻性的重大理論和現實問題為主攻方向,同時注重推動傳統學科、新興學科和交叉學科研究,推進學科體系、學術觀點、研究方法的創新,準确把握時代特征,增強科學預見性,着力推出代表國家水平的教育科學研究成果。基礎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創性和開拓性,深刻揭示教育的本質和規律,關注學理問題的研究,促進學科建設,形成精品力作;應用研究要具有針對性和實效性,有效解決教育政策和實踐問題;開發研究要注重社會效益和使用價值。

    二、課題類别及資助經費

    1、本年度全國教育科學研究規劃設置國家社會科學基金教育學重點課題、一般課題和青年基金課題,教育部重點課題和青年專項課題。申報者隻能從中選一。

    2、申報者要根據研究工作的實際需要,參考資助标準,提出拟申請的資助額度,并按照《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經費管理辦法》進行合理的經費預算。本年度國家社科基金教育學重點課題平均為20萬元、一般課題平均為10萬元,青年基金課題平均為8萬元;教育部重點課題平均為3萬元、教育部青年專項課題平均為2萬元。

    3、國家重點課題實行招标制度,招标課題申報者填寫《國家社會科學基金教育學重大(重點)課題投标申請•評審書》(2010年版),屆時需參加現場答辯;其他課題申報者填寫《全國教育科學“十一五”規劃2010年度課題申請•評審書》(以下簡稱《課題申請•評審書》)。

    4、《課題指南》中列示的招标課題名稱即為研究題目,申報者不得自行命題、随意擴大和縮小研究範圍。一般課題申報者可參照《課題指南》所提出的研究領域,自拟課題名稱,鼓勵反映 國家需要和國際趨勢的前瞻性性、創新性課題,不支持以編譯著作、編寫教材、編寫叢書、編寫工具書為直接目的的課題研究。申報者要在《課題申請•評審書》封面上标明所申報課題屬于《課題指南》所列示的研究領域或自選課題。在涉及西部教育問題研究時,優先考慮西部地區的課題申報者。

    三、申報要求

    1、申請人須具有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相當于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申報青年課題者(包括課題組成員)年齡不得超過39歲(1971年3月31日之後出生)。不具備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須由兩名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同行專家推薦。

    2、申報者必須從事實際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擔和負責組織項目的實施;申報課題的參加者或推薦人必須征得本人同意和親筆簽名方為有效,否則視為違規申報。國家重點課題申報者要求具備主持省部級相關教育科研課題的經曆和良好信譽。

    3、全國教育科學規劃涉及14個學科,課題申報者根據《課題指南》所列示的研究領域進行選題論證。申報者根據所報課題的性質依照《課題申請•評審書》列出的學科分類代碼填寫相應學科,跨學科課題應根據主要研究内容按照“盡量靠近”原則,選定為主的學科進行申報。

    4、本年度全國教育科學規劃立項課題要求在1-3年完成,研究期限自課題批準立項之日起計算,應用性研究應在1年内完成,課題延期或調整人員須經全國教育科學規劃領導小組辦公室批準。研究成果須符合學術規範,體現創新,有所建樹。招标課題最終成果要求出版30萬字左右的專著,在SSCI(社會科學引文索引)和CSSCI(中文社會科學引文索引)上發表3篇以上的學術論文,并在學術界和實踐領域産生重要的影響。其他課題最終研究成果必須包括研究報告和公開發表論文或著作,具體要求參見《全國教育科學規劃課題管理辦法》等。

    5、全國教育科學規劃課題為國家财政支持的社會公益項目,資助在公共部門服務的教育科學工作者。為減少重複,申報全國教育科學規劃課題的負責人同年度隻能申報一個課題。在研的全國教育科學規劃課題負責人不得再申報新課題。申報全國教育科學規劃課題的負責人同年度不能申報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其他項目或其他國家科技項目,其課題組成員不能作為負責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課題申報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其他項目或其他國家科研項目。得到政府基金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家社會科學基金以及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課題)資助的課題負責人不得再次申報全國教育科學規劃課題。不支持已有兩個以上其他來源的在研項目的研究者再次申報全國教育科學規劃課題。上述各類課題的結題均以結題證書注明的時間為準,并須提供結題證書複印件。

    6、申報者應如實填寫申請材料,并保證沒有知識産權争議。凡在全國教育科學規劃課題申報中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并查實後,取消個人三年申報資格,如獲準立項一律按撤項處理和通報批評,并追究申報者所在單位的管理責任。

    7、全國教育科學規劃課題實行信用管理制度。課題承擔單位要履行承諾,保證信譽。獲準立項的課題負責人在課題執行期間要遵守各項規定,履行約定義務,按期完成研究任務。課題研究的最終成果将實行結題鑒定制度,鑒定等級予以公示。課題研究成果鑒定為不合格或有不良信譽記錄者,課題負責人三年内不得申請新課題。除涉及政治、國際關系、宗教、種族、民族、性别等敏感問題外,計劃發表出版的成果必須以課題資助名義先發表出版後鑒定,違反規定視為自行終止相關資助協議。成果鑒定為優秀或社會影響良好的課題負責人,在申報新課題時享受優先政策。

    8、請申報人下載《2010年度課題指南》、《國家社會科學基金教育學重點課題投标申請•評審書》、《課題申請•評審書》及《活頁論證》等。申請書要求統一用計算機填寫、A3紙雙面印制、中縫裝訂。其中,審查合格的《課題申請•評審書》一式3份(原件1份,複印件2份),《活頁論證表》7份,以及配套的電子版。重點投标課題不需填寫《活頁論證表》。要确保電子申報數據和紙質申報數據的一緻性,基本信息不得遺漏。

    五、申報時間

    請各單位科研秘書務必于2010年3月25日前将本單位《國家社會科學基金教育學重點課題投标申請•評審書》、《課題申請•評審書》及《活頁論證》并相關電子版報送社科處,逾期不再受理。

 

    聯系人:王浩友    聯系電話:0431-85166117

    E-mail:wanghaoyou@jlu.edu.cn

 

    附件:1、全國教育科學“十一五”規劃2010年度課題指南

          2、《國家社會科學基金教育學重點課題投标申請•評審書》

          3、《全國教育科學“十一五”規劃2010年度課題申請•評審書》

          4、全國教育科學規劃2010年度課題申報彙總表

 

                                                                    社會科學處

                                                                    2010年3月1日


     附件
  1. 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十一五”規劃2010年度教育學重大(重點)課題投标申請•評審書.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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