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社科字〔2009〕49号
校内各有關單位:
根據教育部社會科學司《關于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後期資助項目2009年度申報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09]87号)的要求,現将2009年度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後期資助項目(以下簡稱“後期資助項目”)申報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類别和資助額度
後期資助項目分為重大項目、重點項目和一般項目三類:
重大項目是指對學術發展具有重要推動作用的基礎性研究、具有原創性的理論研究,可望取得具有重大學術價值的标志性成果,每項資助額度為20萬元;
重點項目是指具有重要學術價值的研究成果,每項資助額度為10萬元;
一般項目是指具有顯著學術價值的研究成果,每項資助額度為5萬元。
二、資助範圍和申報條件
1.後期資助項目的資助範圍:
(1)對學術發展具有重要推動作用的基礎性研究;
(2)具有原創性的理論研究;
(3)具有重要學術價值和社會影響的文獻研究、譯著和工具書;不含論文及論文集、教材、研究報告、軟件等;
(4)具有重要學術價值的以非紙質方式呈現的研究成果。
2.後期資助項目的對象和條件:
(1)後期資助項目的資助對象必須是高等學校的在編在崗教師,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和獨立開展及組織科研工作能力,且能作為項目實際主持者并擔負實質性研究工作;每個申請者隻能申報一個項目;
(2)後期資助項目重大項目的申報者須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重點項目的申報者須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一般項目申請者須具有博士學位及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
(3)申報項目必須已完成研究任務70%以上;申報時須提供已完成研究工作的書稿(或非紙質)成果。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可申報後期資助項目:
(1)得到過任何單位或部門研究資助和出版資助的;
(2)與出版社簽訂過出版合同的;
(3)申請成果存在知識産權糾紛的;
(4)所報成果為近5年(2004年1月1日以後)答辯通過的博士學位論文或博士後出站報告;
(5)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負責人;已報或拟報本年度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其他類别項目者。
三、申報辦法
1.本年度後期資助項目采取限額申報的方式進行。請申請人填寫《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後期資助項目申請書》(附件2,以下簡稱“申請書”),由所在單位進行資格審查、組織專家進行初審并填寫《單位初審意見表》,每個單位最多隻能向學校推薦1項,學校再組織複審,按限額上報教育部。
2.請各單位将初審通過的申報材料1份和《單位初審意見表》,于8月18日前報至社會科學處,由社會科學處組織複審,之後通知複審通過的申報人按教育部申報要求制作申報材料。
3.申報材料包括經審查合格的申請書紙質一式7份(含2份原件)及電子版、所申報的課題已完成研究工作的書稿(或非紙質)成果3套。以上材料統一用A4紙雙面印制。
四、結項和出版要求
1.後期資助項目完成全部研究工作後,按照《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鑒定和結項辦法》(教社科司函[2007]145号)相關規定辦理結項手續。
2.後期資助項目的最終成果,由教育部商有關出版社,統一裝幀出版。
聯系人:鐘鳴 聯系電話:85166117 E-mail:zhongming@jlu.edu.cn
附件:
1. 《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後期資助項目實施辦法(試行)》
2. 《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後期資助項目申請書》
3. 《單位初審意見表》
社會科學處
二九年六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