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社科字〔2009〕26号
校内各有關單位:
2009年度國家體育總局體育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申報工作已經開始,現将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1、2009年度國家體育總局體育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項目設置重點項目、一般項目和青年項目。申請重點項目和一般項目的負責人須具有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處級以上行政職務;申報青年項目的須為已獲碩士以上學位、無副高級以上職稱、年齡在35周歲(以申報截止日期為準)以下的青年學者。申請編譯項目者須自行解決著作權問題。
2、每位項目負責人隻能申報一個項目,且不能作為課題組成員參加其他項目的申報。課題組成員不能同時參加兩個以上項目的申報。
3、重點項目研究時間一般為1-2年,一般項目和青年項目研究時間一般為1年。
4、此類項目不接受個人申報。申報人要如實填寫申報材料,由所在學院按要求進行認真審核交我處報送。凡在申請中弄虛作假者,國家體育總局一經發現并查實後,取消申請者個人三年申報資格和申報者所在單位兩年申報資格。
5、根據要求,07年及之前申請過國家體育總局體育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項目,尚未結項的單位不能申報,若無此情況,則我校最多可申報3項;目前有國家體育總局體育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項目在研的項目負責人不能申報。
二、評審程序
申報項目首先經過初審,然後通過雙向匿名評審和專家論證會評審相結合的方式确定立項名單。
三、材料報送與時間安排
項目申報需提交《申請書》2份,《活頁》(與《申請書》中的“項目設計論證”欄目内容一緻)一式5份,單獨填寫,夾在《申請書》封底前。《申請書》與《活頁》要求一律用計算機填寫,A4紙雙面印制。
請申報單位科研秘書按要求認真做好申報審查工作,以保證申報項目的數量及質量,并于4月20日14:00前将審查後的申報材料報送社科處。
聯系人:鐘鳴 電話:85166117
附件: 1. 2009年度國家體育總局體育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項目課題指南
2. 國家體育總局體育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申請書
3. 國家體育總局體育社會科學研究項目設計論證(活頁)
社會科學處
二九年四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