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社科字〔2009〕29号
校内各有關單位:
根據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2009年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申報公告》的要求,現将申報2009年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的具體要求通知如下。
一、項目性質及立項标準
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旨在鼓勵廣大社科研究者潛心治學,紮實研究,多出優秀成果,進一步發揮國家社科基金在促進我國哲學社會科學繁榮發展中的示範作用。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主要資助基礎研究領域中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優秀科研成果。
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立項标準是: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富于創新,質量上乘,學術價值厚重。
二、申報範圍
1、2009年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申報範圍從去年的8個學科擴大到10個學科,即中國曆史、世界曆史、中國文學、外國文學、哲學、宗教學、語言學、考古學、圖書館•情報與文獻學、人口學。
2、後期資助項目主要資助人文與社會科學基礎研究的學術成果。以資助學術專著為主,也資助少量學術譯著、學術資料彙編和工具書等。論文及論文集、教材、研究報告、軟件等暫不資助。博士研究生的畢業論文,須在畢業5年以後并經過較大修改方可申報。
3、申報後期資助項目的成果應是基本完成(80%以上)并且尚未出版的中文書稿或學術資料彙編和工具書等。申報成果應不違背黨的理論路線方針政策,且具有原創性或開拓性,達到本學科領域先進水平。
三、申報要求
1、申請成果須由三名正高職同行專家書面推薦,推薦者要承擔信譽責任。
2、國家社科基金其它項目的成果和中央部委級社科類項目的成果不能申報;已經出版的内容相同或相近的成果,不能申報;在研的國家社科基金項目負責人不能申報。
3、申請成果不存在知識産權糾紛。
4、申請者一旦提出申請,在未獲得全國社科規劃辦是否立項的通知前不得擅自出版申報成果,提前出版者取消其評審資格。立項後成果自行出版者,視為終止立項協議,并按有關規定追回所撥經費。
5、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的資助經費主要用于後續研究和出版。本年度一般項目資助額為10萬元左右,申請人應根據研究工作的實際需要提出申請的資助額度。
6、申報成果概要中不能出現申請者本人姓名,應避免如“筆者認為,……”又在頁碼下加注釋的現象。
7、申請書數據表中“受過何種資助”欄,是指正在申報的成果受過何種資助。
四、申報辦法
1、申請者請按要求填寫《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申請書》,計算機填寫一式4份(A4紙,左側裝訂),2套申報成果(附電子版,須隐去申請人姓名,譯著須同時附上2套外語原件),5份成果概要(包括2萬字以内的成果内容介紹,以及全書目錄、參考書目)和5份代表性章節(1到2章)。
2、各單位科研秘書将申請書(含電子版)、申報成果(含電子版)、成果概要(含電子版)、代表性章節材料統一報送社科處,個人申報及不符合填寫要求的材料将不予受理。
五、申報時間
申報日期截至2009年5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聯系人:王浩友 聯系電話:85166117
E-mail:wanghaoyou@jlu.edu.cn
附件:1、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後期資助項目實施辦法(暫行)
2、2009年項目申報數據代碼表
3、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申請書
4、2009年後期資助成果概要(活頁)
社會科學處
2009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