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文科各有關單位:
根據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2008年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申報公告》的要求,現将申報2008年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的具體要求通知如下:
一、項目性質及立項标準
為鼓勵廣大社科研究者潛心治學,紮實研究,多出優秀成果,進一步發揮國家社科基金在促進我國哲學社會科學繁榮發展的示範作用,國家社科基金從2004年增設了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主要資助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優秀科研成果。
後期資助項目立項标準是: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富于創新,質量上乘,學術價值厚重。
二、申報範圍
1.2008年後期資助項目申報範圍是中國曆史、世界曆史、中國文學、外國文學、哲學、宗教學、語言學和考古學等8個學科。
2.後期資助項目以資助學術專著為主,也資助少量學術譯著、學術資料彙編和工具書等。論文及論文集、教材、研究報告、軟件等暫不資助。博士研究生的畢業論文,須在畢業5年以後并經過較大修改方可申報。
3.申報後期資助項目的成果應是基本完成(80%以上)并且尚未出版的中文書稿或學術資料彙編和工具書等。申報成果應不違背黨的理論路線方針政策,且具有原創性或開拓性,達到本學科領域先進水平。
三、申報要求
1.申請者須在核心期刊發表過相關論文。
2.申請成果須由三名正高職同行專家書面推薦,推薦者要承擔信譽責任。
3.國家社科基金其它項目的成果和中央部委級社科類項目的成果不能申報;在研的國家社科基金項目負責人不能申報。
4.申請成果不存在知識産權糾紛。
5.申請者一旦提出申請,在未獲得全國社科規劃辦是否立項的通知前不得擅自出版申報成果,提前出版者取消其評審資格。立項後成果自行出版者,視為終止立項協議,并按有關規定追回所撥經費。
四、申報辦法
1.申請者請按要求填寫《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申請書》。
2.各單位科研秘書将申請書一式3份(至少一份原件)和申報成果(須隐去申請者姓名)一式5份及申請書電子文檔統一報送社科處,個人申報及不符合填寫要求的材料将不予受理。
五、申報注意事項
1.申請書中的“推薦意見”欄須由三名正高職同行專家填寫推薦意見。
2.申請書中“受過何種資助”欄,是指正在申報的成果受過何種資助。
3.申報成果中不能出現申請者本人姓名,應避免如“筆者認為,……”又在頁碼下加注釋的現象。
六、申報時間
申報日期截至2008年5月20日,過期不予受理。
聯系人:霍志剛 聯系電話:85166117
E-mail:zhigang@jlu.edu.cn
社會科學處
200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