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文科各單位:
“錢端升法學研究成果獎”是由中國政法大學倡議設立的全國性法學研究獎項,旨在紀念錢端升先生對我國法學研究的重大貢獻,促進法學研究的繁榮發展,推動國家法治建設。經向教育部主管部門申請,根據全國普通高校社科統計年報有關獎勵認定的辦法,錢端升法學獎被認定為“部級獎”。根據《錢端升法學研究成果獎勵辦法》規定,中國政法大學發布了《關于第二屆錢端升法學研究成果獎申報工作的通知》。具體安排如下:
一、獎勵等級和數額
一等獎5項,每項獎金5萬元;二等獎20項,每項獎金2萬元;三等獎 30項,每項獎金5000元;提名獎25項,不設獎金。
二、申報範圍
(一)申報者範圍
凡普通高校教師,法學研究機構研究人員,國家立法、行政和司法機關及社會法律服務機構的法律工作者均可申報。每人限報1項。合作研究成果須由第一署名人申報。
(二)申報成果範圍
1. 成果類型
(1)學術專著(不包括教材、工具書、譯著、普及讀物、古籍整理作品、論文集和個人文集);
(2)學術論文(不包括譯文);
(3)研究咨詢報告。
2. 時間範圍
1996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在國内外公開出版或發表的學術專著和論文(以版權頁為準),研究咨詢報告不受此時間下限限制。
3.申報成果的要求
(1)多卷本學術專著以最後一卷出齊的時間為準,須整體申報。
(2)叢書不能整體申報,隻能以其中獨立完整的專著單獨申報。
(3)以同一标題發表于同一刊物的系列論文,可作為論文類成果整體申報;但圍繞一個專題,發表時标題各不相同的系列論文,不能整體申報,隻能選擇單篇論文申報。
(4)研究咨詢報告,須提交實際應用部門(部級以上黨政機關,含全國人大常委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的采納證明,或黨和國家領導人的批示複印件。
4.下列成果不予受理
(1)著作權存在争議;
(2)違反學術規範;
(3)成果作者非第一署名人;
(4)首屆評獎已經申報過的成果;
(5)錢端升法學研究成果獎勵委員會成員的成果。
三、申報材料
1.《錢端升法學研究成果獎申請評審書》2份及其電子版報送到社科處。
2.專著4本(套),每冊在封面用不幹膠标明申請人姓名和單位。
3.論文4份,其中一份原件,三份複印件(包括刊物封面、目錄、全文、版權頁)。在封面用不幹膠标明申請人姓名和單位。
4.研究咨詢報告4份(套),同時報送采納證明複印件。在封面用不幹膠标明申請人姓名和單位。
5.申報成果無論獲獎與否,不再退還。
四、申報方式
各單位請于5月23日之前将申報材料報送社科處,過期不予受理。
聯系電話:85167056
聯系人: 張曉萌
電子郵箱:xiaomeng@jlu.edu.cn
社會科學處
2008年3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