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單位:
為進一步深化教育教學改革,提高教育質量和教學水平,加強教學工作的宏觀指導以及管理、決策和評價的民主性、科學性,依據《吉林大學章程》《吉林大學學術委員會章程》和《吉林大學教學委員會章程》,經學校研究決定,啟動我校各級教學委員會換屆工作。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落實《高等學校學術委員會規程》的要求,圍繞學校綜合改革和内涵建設,堅持依法治校,突出教授治學,保障學術權力,進一步構建完善學校學術組織體系。
教學委員會換屆工作要堅持科學、規範、民主、公開的原則。新一屆教學委員會委員的産生要遵循自下而上、選舉推薦的民主過程,新一屆教學委員會的組成要體現委員學科結構和年齡結構的合理性,保證教學委員會能夠有效履行職責,為充分發揮學術權力在學校治理中的作用提供組織保障。
二、各級教學委員會組成辦法
各級教學委員會實行定額席位制,具體組成辦法依據《吉林大學教學委員會章程》進行。
三、工作要求
1.各學院要高度重視教學委員會組建工作,依據《吉林大學教學委員會章程》開展教學委員會換屆相關工作。要充分發揚學術民主,堅持原則,把握标準,實事求是,保證教學委員會的代表性、權威性公正性,保障教學委員會規範有效運行。。
2.各學院在組織推薦教學委員會委員時,要充分考慮各學科、專業人員比例、人員結構和年齡結構,要從基層單位整體發展的角度确定推薦人選,保證教學委員會委員具有廣泛的代表性。同時要充分尊重教師個人意願,保證其公正履行委員職責,按時參加教學委員會會議,積極完成教學委員會工作。
3.本屆學院教學委員會組成中,連任委員人數一般不超過上屆委員總數的2/3;不擔任校、院黨政領導職務的專任教師,不少于委員總人數的1/2。
4.學院教學委員會換屆期間,第一屆教學委員會繼續行使教學委員會職權,至第二屆教學委員會産生為止。
以上相關材料紙質版報送至校教學委員會辦公室,電子版發送至tongjian@jlu.edu.cn。 聯系人:佟健,聯系電話:85166422
5.學院教學委員會委員名單和推薦學部教學委員會委員人選,需在學院内公示。
四、時間安排
1.1月4日—1月9日,各學院醞釀選舉産生本單位教學委員會,根據學部教學委員會組成原則和定額推薦本單位拟任學部教學委員會委員人選。1月11日,各學院将加蓋公章的《學院教學委員會委員名單彙總表》和《學部教學委員會推薦人選名單彙總表》報校教學委員會辦公室。
2.1月12日—1月15日,确定各學部教學委員會委員,并由學校提名産生各學部教學委員會主任委員和副主任委員。
附件:1.吉林大學教學委員會章程
2.學院教學委員會名單彙總表
吉林大學教學委員會辦公室
二○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