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關于開展2015年度吉林大學“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 2015-03-10點擊:

校内各教學單位:

    根據教育部“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的立項要求以及《吉林大學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實施辦法》(校發[2012]53号)的有關規定,學校将于2015年5月開展吉林大學“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立項工作,現将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項目内容及實施範圍

    ㈠項目内容

    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包括創新訓練項目、創業訓練項目和創業實踐項目三類。

    1.創新訓練項目。創新訓練項目是本專科生團隊,在導師指導下,自主完成設計、準備研究條件和項目實施、撰寫研究報告、成果(學術)與學術交流等工作的實驗創新項目。

    2.創業訓練項目。創業訓練項目是本專科生團隊,在導師指導下,團隊中每個學生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扮演一個或多個具體的角色,通過編制商業計劃書、開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業運行、參加企業實踐、撰寫創業報告等工作的訓練項目。

    3.創業實踐項目。創業實踐項目是學生團隊,在學校導師和企業導師共同指導下,基于創新訓練項目、大學生學科競賽、創業訓練項目等成果,提出一項具有市場前景的創新性産品或者服務,以此開展創業實踐活動。

    ㈡實施範圍

    吉林大學“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面向全校2012、2013級本專科生及本科生教育階段的2011級七年制學生。凡學有餘力,對科學研究、發明創造、創業訓練或創業實踐有興趣,具備從事科學研究和創業實踐基本素質的學生均可參與。 

    二、項目申報要求

    1.申請人能夠在指導教師的指導下自主完成方案設計、實驗開展、數據處理、企業規劃與實施、撰寫報告等工作。創業訓練與創業實踐項目申請人應具備創業學基礎課程學習經曆。

    2.申請人必須以團隊(3-5人)形式申報,鼓勵跨學科、跨學院組隊申報。

    3.每個參與人隻能參加一個項目,不得重複申報。申報“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在研項目參與人必須完成在研項目,否則不得申報。

    4.項目選題要求思路新穎、目标明确、具有創新性和探索性。

    5.項目難易适度,可操作性強,具備完成條件。

    6.項目完成時間一般為1至2年,最長不超過3年。項目負責人本科畢業前,必須完成申報項目。

    7.每個項目的指導教師1至2名,每個指導教師同時指導的項目不超過2項(包括在研項目)。創業實踐項目必須雙導師(一名專業技術指導教師,一名企業運營指導教師,學校可以幫助項目負責人聯系企業運營指導教師)。

    三、申報時間及評審安排

    1.自通知發布之日起至5月10日,申請人進行項目前期論證準備工作,并下載填寫《吉林大學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申請書》(附件1—3,A4紙正反面打印),填好後交至項目負責人所在學院教學辦公室。

    2.5月15日前,學院“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工作組”組織專家組對申報項目進行初評,有序推薦參評校級項目。

    3.5月18日前,學院将推薦參評校級項目的《吉林大學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申請書》以及《項目彙總表》(附件4),報送教務處實踐教學科(行政樓311室),同時發送電子版至liudongyu@jlu.edu.cn。

    4.5月21日至5月22日,學校“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領導小組”組織專家組進行立項評審。

    各學院“創新創業計劃工作組”,要認真宣傳創新創業教育理念、努力營造創新創業教育氛圍,廣泛開展自主學習、自主實踐與自主創新活動,并積極組織學生開展項目論證、創造實驗條件、配備指導教師、立項申報與初審等工作,采取切實有效措施,提升大學生的創新能力。

 

                                                吉林大學“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領導小組

                                                            二○一五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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