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教學單位: 根據《吉林大學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實施辦法》(校發〔2012〕53号)的有關規定,以及《關于公布2013年度吉林大學“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國家級和校級培育項目的通知》(校教字〔2013〕32号),學校定于2013年10月8日至18日開展2013年秋季學期“大學生創新性實驗計劃”項目學期檢查暨确立2013年春季學期立項項目等級,具體要求如下: 一、檢查範圍 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各級各類在研項目。 二、檢查内容 1.項目進展情況及已經取得的階段性成果; 2.項目組成員的精力投入情況及指導教師的指導情況; 3.項目運行過程存在的問題及解決方案; 4.下一階段的工作計劃安排; 5.經費使用情況。 三、檢查程序 (一)各級各類在研項目檢查 1.學院自檢 自檢工作由學院“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工作組”(以下簡稱“工作組”)組織實施。各級各類在研項目向學院“工作組”提交《吉林大學“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學期檢查表》(一式三份,附件1),《吉林大學“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立項申請書》(複印件一份),學院“工作組”組織彙報答辯并審閱相關材料,在《吉林大學“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學期檢查表》“學院檢查意見”欄填寫檢查意見(不少于50字)。 項目如需變更,須填寫《吉林大學“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變更申1請表》(附件2)。 2.學校檢查 學校将按學部(或相近學部)組織專家組,對學院的自檢結果進行複查。 (二)2013年立項項目确立等級 1.學院評審 根據《關于公布2013年度吉林大學“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國家級和校級培育項目的通知》(校教字[2013]32号)要求,2013年立項項目實施動态管理機制。各學院工作組根據學科性質與特點,制定項目檢查評分标準,采取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方式,對檢查項目的選題、教師指導、團隊合作、項目進展、師生精力投入、實驗條件保障程度等多方面進行評價。有序推薦“國家級候選項目”和“校級候選項目”,填報“2013年度國家級及校級候選項目推薦總表”(附件4)。“國家級候選項目”的推薦數量不能超過“國家級培育項目”數量。對選題過大過難或空泛,本科生難以把握,不利于自主學習實驗的課題,以及指導教師不重視,實驗條件無保障,團隊合作不順利的課題,應予以終止。 2.學校評審 學校“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領導小組”組織專家組以學部或相近學科為單位,評審确立國家級資助項目、校級一類資助項目與校級二類資助項目,以及學院資助項目。 四、時間安排 學院自檢時間為10月8日至15日,學院将《吉林大學“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學期檢查表》(一式三份),《吉林大學“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立項申請書》(複印件一份),“學院學期檢查彙總表”(附件3),“2013年度國家級及校級候選項目推薦總表”(附件4)及學院檢查評分标準(須注明學院答辯時間)于10月15日前報送教務處實踐教學科,電子版發至liudongyu@jlu.edu.cn。 學校複檢定于2013年10月16~18日。 附件:1.吉林大學“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學期檢查表 2.吉林大學“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變更申請表 3.學院學期檢查彙總表 4.2013年度國家級及校級候選項目推薦總表 吉林大學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領導小組 二○一三年九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