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發放2009-2010學年教師本科教學業績津貼及2010年度成果獎勵津貼的通知

發布時間: 2012-03-21點擊:

各學院:

    為做好2009-2010學年本科教師教學業績津貼及2010年度成果獎勵津貼發放工作,更好地發揮教學激勵機制,教務處對本科教師教學業績津貼發放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2009-2010學年教師教學業績津貼

    1.學校按照各教學單位承擔正常教學工作量所占全校正常教學工作量的比重,确定各單位校内教學業績津貼總額度(含零起點津貼和教學獎勵津貼兩部分)。

    2.津貼總額的70%作為基本教學業績津貼,從零起點按照标準學時發放。其餘部分30%作為教學獎勵津貼發放,獎勵範圍原則上包括:(1)超出學院教師平均工作量部分;(2)教學效果優秀教師;(3)承擔專業主幹課程(含校級精品課程)教學任務。

    3.零起點的基本教學津貼由學校按照學院已提交的原始數據直接發放,教學獎勵津貼由各教學單位按照學校的分配額度制定具體分配方案,并填報彙總表及數據庫。

    4.數學教學中心、物理教學中心、化學教學中心、計算機教學中心、機械基礎教學中心作為獨立教學單位核算工作量并制定教學獎勵津貼分配方案。

    二、教學成果獎勵津貼

    1.各教學單位按照學校提供的2010年度教學成果獎勵津貼項目和獎勵标準表,确定具體分配方案。

    2.教學研究論文部分:由學院按照學校論文成果獎勵方案單獨分類統計,填寫學院教師教學研究論文彙總表(2010、2011年度),提交原始材料複印件并填報數據庫。

    3.規劃教材部分:由學院按照學校規劃教材獎勵方案單獨統計,填寫彙總表并提交教材原件。

    4.2010年度的質量工程項目(教學團隊、精品課程和特色專業)獎勵分配填寫到附件4(.Excel)中。

  三、時間安排

    各學院于2012年3月30日前将教師業績津貼的具體方案、發放明細紙質(簽字蓋章)、電子版以及數據庫報教務處教學研究科。聯系人:李新宇 李美華  聯系電話:85166422

    另外,各學院教師講課酬金數額及标準分别發送各學院主管學院副院長和教學秘書電子郵箱,請查收。

 

附件:1. 質量工程項目獎勵一覽表

      2. 教學研究論文統計表

      3. 規劃教材統計表

      4. 2010年度教學成果獎勵津貼成果彙總表(.Excel)

 

 

                                                                教 務 處

                                                             2012年3月19日

 

各教學單位:

為做好教學成果獎勵津貼的核發工作,根據《關于核發教學獎勵津貼和成果獎勵津貼的通知》(校發〔2010〕373号),将對本科教學成果進行統計,現将有關核定本科教學獎勵的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教學成果核定範圍
1.教學改革論文(核心期刊以上)
2.教學質量工程項目
3.國家級規劃教材
4.教學成果獎
5.大學生學科競賽指導教師
二、獎勵标準
1.教學研究論文:國家級0.5萬;核心0.1萬
2.教學團隊:國家級5萬;省級2萬
3.精品課程:國家級2萬;省級1萬
4.國家特色專業建設點:一類1萬;二類2萬
5.新增實驗教學實驗中心:國家級10萬;省級2萬
6.國家級精品教材:5萬
7.國家級規劃教材:首次出版1萬;再版2萬
8.國家級大學生競賽指導教師:一等獎1萬;二等獎0.5萬
9.教學成果獎:國家級一等獎50萬,二等獎30萬;省級特等獎10萬,一等獎5萬,二等獎2萬
三、要求
1.各教學單位應指派專人負責此項核定工作,根據成果的核定範圍認真統計、核對本單位教師的教學成果,并彙總上報;
2.同一成果以當年的最高級别統計,不重複統計;
3.教學研究論文和國家級規劃教材由學院進行初審,并将原件報送至教務處進行審核;
4.各單位應按要求認真填寫《教學成果獎勵津貼成果彙總表》(主管院長簽字并加蓋公章),2010年12月25日前将成果彙總表電子文檔和紙質(一份)報教務處教學研究科(不接受個人申報),逾期不受理。
教學成果獎勵津貼涉及教師的切身利益,各單位要高度重視,認真做好教學成果獎勵項目的統計、核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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