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學院:
近日,吉林省教育廳下發了《關于組織遴選吉林省高等學校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驗區的通知》(吉教高字〔2012〕29号),将組織遴選“十二五”吉林省高等學校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驗區。現将有關申報事項通知如下:
一、建設内容
本項目重點支持高校在教學内容、課程體系、實踐環節、教學運行、管理機制、教學組織形式等多方面進行人才培養模式的綜合改革,建設一批創新人才培養基地,探索創新人才培養模式。鼓勵高校與有關部門、科研院所、行業企業聯合培養人才模式;鼓勵因校制宜,探索科學基礎、實踐能力和人文素養融合發展的人才培養模式;改革教學管理,探索在教師指導下,學生自主選擇專業、自主選擇課程等自主學習模式;創新教育教學方法,倡導啟發式、探究式、讨論式、參與式教學;促進科研與教學互動,及時把科研成果轉化為教學内容,重點實驗室、研究基地等向學生開放;支持學生參與科研活動,早進課題、早進實驗室、早進團隊;改革考試方法,注重學習過程考察和學生能力評價;提升高職學校服務産業發展能力,探索高端技能型人才系統培養模式等。
二、申報基本條件
1.對人才培養模式進行綜合性配套改革,突破舊有模式,教育理念具有較強的創新性;
2.培養目标明确,具備較為完整和獨特的人才培養方案,創新點突出,特色鮮明,對本領域複合型拔尖創新人才、應用型人才、高技能型人才培養具有較為深刻的認識和理解,有明确的工作思路和解決問題的方法;
3.對未來發展方向有明确清晰的思路,同時,要有一定的教學組織形式和2年以上的先期建設基礎;
4.學校重視,擁有較為完善的實施保障體系;
5.人才培養預期效果好,在本領域複合型拔尖創新人才或應用型人才培養模式改革中具有示範帶動作用。
三、申報範圍
1.符合省級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驗區申報條件的均可申報。
2.“十一五”期間已經獲得國家級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驗區和已經被教育部确定為“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試驗計劃”、“卓越計劃”(卓越工程師、卓越法律人才)的将被直接确認為“十二五”期間省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驗區(需填寫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驗區彙總表)。
四、申報辦法
各有關單位必須在2012年10月8日下班前,将《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驗區彙總表》(見附件1)一式一份和《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驗區申報書》(見附件2)一式5份送至教務處教學研究科,同時将電子文檔發送至郵箱lixiny@jlu.edu.cn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