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學單位:
為做好教學成果獎勵津貼的核發工作,根據《關于核發教學獎勵津貼和成果獎勵津貼的通知》(校發〔2010〕373号),将對本科教學成果進行統計,現将有關核定本科教學獎勵的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教學成果核定範圍
1.教學改革論文(核心期刊以上)
2.教學質量工程項目
3.國家級規劃教材
4.教學成果獎
5.大學生學科競賽指導教師
二、獎勵标準
1.教學研究論文:國家級0.5萬;核心0.1萬
2.教學團隊:國家級5萬;省級2萬
3.精品課程:國家級2萬;省級1萬
4.國家特色專業建設點:一類1萬;二類2萬
5.新增實驗教學實驗中心:國家級10萬;省級2萬
6.國家級精品教材:5萬
7.國家級規劃教材:首次出版1萬;再版2萬
8.國家級大學生競賽指導教師:一等獎1萬;二等獎0.5萬
9.教學成果獎:國家級一等獎50萬,二等獎30萬;省級特等獎10萬,一等獎5萬,二等獎2萬
三、要求
1.各教學單位應指派專人負責此項核定工作,根據成果的核定範圍認真統計、核對本單位教師的教學成果,并彙總上報;
2.同一成果以當年的最高級别統計,不重複統計;
2.教學研究論文和國家級規劃教材由學院進行初審,并将原件報送至教務處進行審核;
3.各單位應按要求認真填寫《教學成果獎勵津貼成果彙總表》(主管院長簽字并加蓋公章),2010年12月25日前将成果彙總表電子文檔和紙質(一份)報教務處教學研究科(不接受個人申報),逾期不受理。
教學成果獎勵津貼涉及教師的切身利益,各單位要高度重視,認真做好教學成果獎勵項目的統計、核定工作。
聯系人:李美華 李新宇電話:85166422。
附件:
教 務 處
二○一○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