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申報2010年度吉林省教學團隊的通知
教務處 發表于2010-02-24 10:10:57
各有關教學單位:
根據吉林省教育廳《關于開展2010年度吉林省教學團隊評審和國家級教學團隊推薦工作的通知》要求,現将我校申報吉林省教學團隊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團隊及組成。根據各學科(專業)的具體情況,以教研室、研究所、實驗室、教學基地、實訓基地和工程中心等為建設單位,以課程或專業為建設平台,在多年的教學改革與實踐中形成團隊,具有明确的發展目标、良好的合作精神和梯隊結構,老中青搭配、專業技術職務結構和知識結構合理,在指導和激勵中青年教師提高專業素質和業務水平方面成效顯著。團隊規模适度。
2.帶頭人。應為本學科(專業)的專家,具有較深的學術造詣和創新性學術思想;長期緻力于本團隊課程建設,堅持在本校教學第一線為本科生授課。品德高尚,治學嚴謹,具有團結、協作精神和較好的組織、管理和領導能力。一名專家隻能擔任一個國家級教學團隊的帶頭人。
3.教學工作。教學與社會、經濟發展相結合,了解學科(專業)、行業現狀,追蹤學科(專業)前沿,及時更新教學内容。教學方法科學,教學手段先進,重視實驗/實踐性教學,引導學生進行研究性學習和創新性實驗,培養學生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興趣和能力。在教學工作中有強烈的質量意識和完整、有效、可持續發展的教學質量管理措施,教學效果好,無教學事故。
4.教學研究。積極參加教學改革與創新,參加過省部級以上教改項目如面向21世紀課程改革計劃、新世紀教學改革工程、國家級精品課程、教育部教學基地、國家級雙語課程改革、實驗教學示範中心等,獲得過教學成果獎勵。
5.教材建設。重視教材建設和教材研究,承擔過面向21世紀課程教材和國家級規劃教材編寫任務。教材使用效果好,獲得過優秀教材獎等相關獎勵。
6.運行和管理機制。積極探索并建立了教學團隊運行機制、監督約束機制等方面的運行和管理模式,能夠為高等學校教學隊伍建設提供示範性經驗。
二、申報要求及程序
1.2007至2009年,已确立為省級教學團隊但未被确立為國家級的,可重新參加2010年省級教學團隊的申報,其程序同新申報省級教學團隊采取同樣的方式進行,但不再重新授予省教學團隊稱号。
2.申報教學團隊須填寫《2010年國家級教學團隊推薦表(本科)》(紙質一式六份,電子版一份),材料請在2010年3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報送至教務處教學研究科。
3.在基層單位申報的基礎上,學校組織專家進行評審,并向吉林省教育廳擇優推薦。
2010年度教學團隊申報的具體内容及申報表等請登錄教育部質量工程網站(http://www.zlgc.org/)2010年度國家級教學團隊下載。
聯系人:李新宇 電話:13804351595
姚 岚 電話:13596478021
教 務 處
二○一○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