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字〔2009〕48号
各有關單位:
為适應建設高水平研究型大學對本科教育的新要求,不斷深化我校教育教學改革和推進本科教學可持續發展,努力構建創新型人才培養體系,經學校研究決定,開展第二批教學改革重大項目立項。
一、立項内容
本科第二批教學改革重大項目主要包括研究性教學改革、考試方法改革試點、跨學科綜合性和方法性課程創建、主幹課程網絡資源建設和跨學科複合型人才培養模式改革項目等五個方面的改革和建設項目。
二、申報要求
1.申報項目應具有良好的改革基礎,體現教學改革與建設的連續性。在項目研究中要着重對項目改革前期工作的總結和積累,并在原有的基礎上取得重大的突破性進展。
2.申報項目的實施必須對推進教學改革和建設具有重大意義,具有針對性、突破性和可操作性,并産生顯著的預期成果。在項目研究過程中應對申報項目的相關問題、國内外學術研究動态等相關政策等有一定的認識和了解;曾做過相關課題的研究并取得過一定的研究成果;有團結協作的學術研究團隊。
3.項目負責人應具有正教授職務,具有豐富的教學工作經驗。為保證項目的統籌和實施,第二、五類項目負責人原則上應當由學院負責人或相應的基地、實驗中心、系負責人擔任。
三、申報程序
1.為确保項目的針對性,各單位要結合《吉林大學本科第二批教學改革重大項目立項指南》和本單位教育教學改革的實際,确定更有針對性的改革内容,精心推選出選題立意高、改革力度大,并具有重大實踐意義的研究項目。
2.各單位須對項目選題進行精心論證,确定項目申請人,同時填寫《吉林大學教育教學改革重大項目申請書》,經所在單位審核後,向學校申請立項。
3.各學院要做好動員,組織專家對本單位的項目進行初評,對申報項目提出評價意見,對項目研究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實踐意義等提出推薦意見。
4.凡批準立項的項目應成立課題組,項目研究實行組長負責制。學校對項目的落實進行指導和監督,學院應對批準的項目給予一定的政策和經費支持。
5.項目于2009年7月起實施,原則上要在2011年底前取得階段性成果。
四、要求時間
1.各單位要做好項目的申報和初評工作,并于6月19日前将本單位申報項目(申請書紙質一式三份和電子文檔)上報至教務處教學研究科。
2.6月下旬,學校組織專家對申報的項目進行評審。
聯系人:李新宇 電話:85166422
附件:1. 吉林大學本科第二批教學改革重大項目立項指南
2. 吉林大學教育教學改革重大項目申請書
吉林大學教務處
二○○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