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關單位:
根據研究生培養工作的需要,經學校研究,決定開展2015年度博士研究生指導教師選聘工作。博士研究生指導教師選聘标準按2014年7月4日公布的《吉林大學選聘博士研究生指導教師學術業績原則要求及基本條件》(校學位字〔2014〕6号)執行。具體安排如下:
一、選聘博士研究生指導教師崗位指标及相關要求
1.學校根據博士研究生教育發展的總體需要,确定2015年度選聘博士研究生指導教師崗位指标(以下簡稱“固定指标”),具體名額分配見《2015年度選聘博士研究生指導教師名額分配表》(附件1)。
2.為加強我校博士研究生指導教師隊伍建設,推進導師隊伍年輕化,促進青年學者盡快成長,學校本次為年齡在40周歲及以下的教授和35周歲及以下的副教授專門設立一定數額的競争崗位指标(以下簡稱“競争指标”),由學校根據人才培養的實際需要擇優選聘,總數不超過20人。
3.本次選聘對科學技術處關于A類科研項目中的橫向項目的經費标準重新進行了界定,即,單個橫向項目的總經費不少于200萬元為A類項目。
二、選聘程序及時間安排
1.申請人填報材料(2015年11月30日至12月4日)
申請人使用本人賬号、密碼(忘記賬号、密碼者,請到相關研究生培養單位研究生秘書處查詢)登錄“吉林大學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統”(http://gim.jlu.edu.cn),在頁面左側《研究生導師管理系統》處點擊進入後,選擇“申報博導”選項,進入填報頁面。
所填報的科研成果時間範圍為2010年10月至2015年11月;所填報的科研項目時間範圍為2012年10月至2015年11月。填報完成後,點擊“申請提交”按鈕進行提交。
根據《吉林大學2015年度選聘競争崗位博士研究生指導教師辦法》(附件2),36-40周歲參與“競争指标”崗位申報的教授所主持的項目,在2012年10月之前完成的,應單獨填寫《“競争指标”申報人科研項目清單》(附件3),報送相關培養單位。
2.培養單位審核(2015年12月5日至12月8日)
各培養單位應指定專人對申請人填報材料的真實性和時效性進行審核。操作步驟如下:
(1)培養單位使用本單位賬号、密碼登陸“吉林大學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統”,在頁面中間下方《研究生導師管理系統》處點擊進入後,選擇“博導申報信息審核”選項,進入培養單位審核頁面。
(2)點擊申請人工作證号對本單位每位申請人填報的申請材料逐項進行審核,并保存審核意見;同時,對單獨報送的“競争指标”申報人科研項目清單進行審核。
(3)進入“審核意見”頁面,在“學院審核意見”欄點擊“通過”或“不通過”,并進行保存。
(4)全部審核工作完成後,打印《吉林大學申請擔任博士研究生指導教師簡況表》,供學科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召開會議使用。
3.學科學位評定分委員會評審(2015年12月9日至12月11日)
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可同時申報“固定指标”和“競争指标”,也可單項申報。學科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應首先對申報“固定指标”人員進行評審,然後再對申報“競争指标”人員進行評審。各相關學科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應認真設計評審程序并組織相關材料,确保評審工作科學公正有序開展。
(1)對申報“固定指标”人員的評審
根據《吉林大學2015年度博士研究生指導教師選聘工作辦法》(附件4)的規定,在學校下達的崗位指标内對申請人進行評審。
(2)對申報“競争指标”人員的評審
根據《吉林大學2015年度選聘競争崗位博士研究生指導教師辦法》的規定,對申請人進行評審并向學校進行推薦(不限定名額)。
(3)對申報“固定指标”人員進行評審的“學科表決票”和“學科統計票”由學科學位評定分委員會牽頭單位使用“系統”打印,并加蓋牽頭單位公章;對申報“競争指标”人員進行評審的“學科表決票”和“學科統計票”由學科學位評定分委員會牽頭單位按照本通知附件所提供的“樣票”(附件5)樣式自行制作,并加蓋牽頭單位公章。
(4)學科學位評定分委員會評審結束後,由學科學位評定分委員會牽頭單位在“研究生導師管理系統”的“學科審核”欄中錄入審核結果。對按“固定指标”評審通過人員填寫《推薦“固定指标”人選基本情況彙總表》(附件6);對按“競争指标”評審通過人員填寫《推薦“競争指标”人選基本情況彙總表》(附件7)。
4.申報人材料網上公示(2015年12月12日至12月14日)
學位辦公室對經各學科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核通過的申請人材料在“博導選聘公示平台” (http://yjsy.jlu.edu.cn/xwb/xwb_gongshi.jsp)予以公示。
5.材料報送(2015年12月13日前)
各學科學位評定分委員會牽頭單位将下列材料報送學位辦公室:
(1)《吉林大學申請擔任博士研究生指導教師簡況表》一式25份;
(2)《推薦“固定指标”人選基本情況彙總表》和《推薦“競争指标”人選基本情況彙總表》紙質版各1份,同時報送電子版;
(3)學科學位評定分委員會評審表決票和統計票。
6.校選聘博士研究生指導教師工作小組對各學科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推薦的申請人材料進行審核。
7. 學部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和學位評定委員會評審(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申請人必須如實填寫相關信息,如果發現弄虛作假等作僞行為的,将取消其兩次博士研究生指導教師選聘資格,并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各培養單位的具體負責人,要認真審查相關材料,确保上報材料内容的真實、準确。
聯 系 人:呂曉聲 郝爽
聯系電話:85166261
電子信箱: lvxs@jlu.edu.cn
附件:
1. 2015年度選聘博士研究生指導教師名額分配表
2. 吉林大學2015年度選聘競争崗位博士研究生指導教師辦法
3.“競争指标”申報人科研項目清單
4. 吉林大學2015年度博士研究生指導教師選聘工作辦法
5. 學科推薦“競争指标”表決票、統計票(樣票)
6. 推薦“固定指标”人選基本情況彙總表
7. 推薦“競争指标”人選基本情況彙總表
8. 《吉林大學選聘博士研究生指導教師學術業績原則要求及基本條件》(校學位字〔2014〕6号)
學位評定委員會辦公室
2015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