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培養單位:
為積極探索“憲法與行政法”課程的教學内容與方式,提高教師的教學水平,加強全國MPA師資隊伍建設,提升培養質量,根據全國MPA教指委工作計劃,現定于2014年4月18日-20日在汕頭市舉辦2014年全國MPA核心課程“憲法與行政法”師資研讨會。本期研讨會由全國MPA教指委主辦,汕頭大學承辦,請相關單位按照通知要求積極參會。
一、培訓主題
按照“憲法與行政法”課程特色和教學的實際需求,本期研讨會設置了三個專題:
1.《憲法與行政法》教學指導綱要研讨;
2.《憲法與行政法》案例(或事例)教學示範;
3. 中國憲法發展與實踐的研讨;
二、參培人員
本期研讨會規模為60人,每校限報1人,報滿即止(本期研讨會住宿非常緊張,将優先安排願意标間合住的老師)。請各單位積極推薦“憲法與行政法”授課教師(至少主講過該課程一次以上)參加師資交流,尤其是本課程的骨幹教師、學科帶頭人,以便能夠充分、深入地研讨“憲法與行政法”教學指導綱要内容。教指委将向參加本次研讨會的教師頒發“憲法與行政法”師資培訓證書。
本期研讨會要求報名時同時提交本人的MPA“憲法與行政法”課程教學心得或教學大綱供交流。
三、會務安排
1.報名方式:将《會議回執》(附件1)和本人的課程教學大綱發送至教指委秘書處工作郵箱mpa@mpa.org.cn,截止日期為2014年3月23日。
2.确定名單:3月25日,我處将在教指委網站(WWW.MPA.ORG.CN)公布參培名單,同時給相應教師發送郵件,請及時查閱名單、查收郵件并确認出席,一周内不回複确認者将默認放棄參會資格。
3.報到時間:2014年4月18日下午
4.報到地點:汕頭大學學術交流中心。酒店需要現金支付,請參加培訓的老師自備相關費用(校内
有中國銀行、建設銀行ATM)。
5.培訓時間:2014年4月19日(周六)-4月20日(周日)
6.培訓地點:汕頭大學圖書館報告廳
四、有關費用
本期研讨會不收取培訓費,參培院校承擔往返交通費及住宿費。
五、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教指委秘書處聯系人:黨甯
電話:010-62519150
郵箱:mpa@mpa.org.cn
全國MPA“憲法與行政法”教師交流QQ群号:313717738
汕頭大學聯系人:黃珊 劉丹蕊
電話:0754-86503904 0754-86503913
附件1: 大學參加“憲法與行政法”師資研讨會回執
全國公共管理專業學位研究生
教育指導委員會秘書處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四日
201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