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單位:
根據《吉林大學校内津貼分配方案(試行)》,經學校研究決定,将于近期發放2011年教師以外各類人員業績津貼,現将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發放範圍
2011年年度考核合格的教師以外全民所有制在編在崗人員。包括管理人員、擔任副處級及以上領導職務的教師、教師以外其他專業技術人員、工勤人員。
二、發放标準
人事處按學校制定的标準将業績津貼額度下撥到各中層單位。各中層單位根據本單位人員的工作業績情況對學校下撥的業績津貼進行重新分配,分配辦法及發放标準由各中層單位自行制定。
三、發放程序和辦法
1.下撥業績津貼額度。人事處根據2011年各中層單位教師以外各類人員的情況及學校制定的标準核定各中層單位業績津貼總額度,并書面通知各中層單位。
2.制定标準。各中層單位根據學校要求,由黨政班子人員集體研究,制定本單位業績津貼分配方案,并确定本單位各類人員個人的業績津貼發放金額。
3.學校審核發放。人事處對各中層單位的業績津貼分配方案及個人的業績津貼拟發放金額進行審核彙總後,統一進行發放。
四、時間安排
1.2012年4月18日(星期三)——2012年4月19日(星期四)16:00前,各中層單位到人事處人事科領取業績津貼下撥額度通知單。
2.2012年4月20日(星期五)——2012年4月24日(星期二),各中層單位制定本單位業績津貼分配方案,計算本單位職工業績津貼發放額度。
3.2012年4月24日(星期二)16:00前,各中層單位将本單位業績津貼分配方案及《2011年業績津貼發放金額呈報表》用EXCEL表格打印,經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後報送人事處人事科(行政樓812室),同時提交其電子文檔(發送到郵箱:wangpz@jlu.edu.cn)。
五、其他
1.符合業績津貼發放條件中副處級及以上崗位人員業績津貼由組織部制定發放方案,由人事處彙總後統一發放。
2.擔任副處級及以上領導職務的教師,按相應崗位應享受業績津貼标準的50%核定額度。
3.2011年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員及被學校按自動離職處理的人員,不業績津貼額度,不發放業績津貼。
4.2011年新來校人員,按來校後實際在崗時間發放業績津貼,計算到月(含當月);2011年離(退)休人員、離校人員按在崗時間發放業績津貼,計算到月(含當月);2011年12月31日前校内調動(轉編)人員,業績津貼在調動後的單位發放。
5.後勤服務集團職工業績津貼發放的有關事宜:
(1)後勤服務集團保障崗職工名單經後勤處審定後,報人事處備案。
(2)人事處按業績津貼發放辦法及後勤處審定的名單,核定後勤服務集團保障崗全民職工的業績津貼額度,并下撥到後勤服務集團。後勤服務集團制定全民職工業績津貼分配方案,報送人事處審核後,學校統一發放。
(3)人事處按業績津貼發放辦法及後勤處審定的名單,核定後勤服務集團保障崗集體職工的業績津貼額度,并下撥到集體所有制人員及資産管理辦公室(以下稱集體辦)。集體辦制定分配方案,并予以發放。
(4)後勤服務集團經營崗職工的業績津貼,由後勤服務集團根據經營情況自己解決。
6.臨床醫學院、農學部、校辦産業、出版社、附屬中小學、幼兒園、校區醫院等單位自行制定業績津貼分配方案,經費自理。
聯 系 人: 人事處 王培智 85166282
組織部 趙大偉 85168255
集體辦 白 明 85151186
附件:2011年業績津貼發放金額呈報表
人 事 處
組 織 部
集體所有制人員及資産管理辦公室
二○一二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