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衛處關于加強國慶節期間校園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國慶節将至,為強化國慶節期間校園安全管理工作,全面實現在此期間無重大政治事件、重大刑事案件、特大火災事故發生“三無”工作目标,切實保障學校公共财産安全以及廣大師生切身利益,維護校園和諧與穩定,保衛處提出要求如下:
一、強化内部管理
校内各單位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安全責任制,強化内部管理。結合本單位實際,落實安全責任人,制定安全措施,細化内部安全管理規定,保障實施。
對組織開展的活動,按校園安全管理規定要求辦理相應手續,及時向所在校區保衛工作辦公室上報活動時間、地點、内容、人數、參加人員身份等情況予以審批、備案。如活動規模超過以上,或活動範圍跨越校區,則必須上報保衛處處機關審核批準,登記備案。活動中,要指定專人監督、規範現場秩序,強化現場管理,消除安全隐患,負責現場安全。活動的開展,不能影響學校正常教學和生活秩序,嚴禁帶有政治傾向的集會、演講、串聯以及宗教活動發生。
單位内部裝修改造工程,需将情況及時上報所在校區保衛工作辦公室登記、審核、備案,并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到指定的政府管理部門辦理審批手續。施工現場,要有專人負責安全。
嚴禁在單位超過限額存放現金,對貴重儀器和設備、毒麻品、化學危險品、重要文檔要派專人負責,确保安全。
要求留校學生遵守校規校紀,嚴禁進行私自留宿、違章用火用電、酗酒滋事、浏覽反動及色情網站、觀看黃色書刊及音像制品等違規、違紀、違法活動。未經主管校領導批準,不得在校内開辦各類臨時補習班、培訓班(包括中、小學生課後班);未經學校批準,不得出租、出借房舍、場地;禁止對校外人員開放體育、文娛活動場館。
用工單位須加強對駐校臨時工、基建民工的管理與監督,嚴禁社會人員在校内活動;臨時工宿舍、基建工地嚴禁違章用火、用電,禁止違章作業、違法施工,杜絕火災事故、生産事故、違法犯罪活動發生;假期招用外來務工人員,須提前到保衛處登記備案。
二、加強安全教育
各中層單位在假前召開一次假期安全工作動員部署專門會議,落實安全管理具體工作任務。結合實際,對職工提出遵紀守法,遵守校園安全管理規定具體要求,提醒職工加強自我防範,提高安全責任意識。職工外出、旅遊或者探親,應将情況及時通報,并注意出行安全。
三、落實檢查整改
由主管領導參加,組織相關人員參與,以内部重點要害部位、人員密集場所為主,組織一次全面、細緻安全檢查。着重檢查安全責任制、安全措施、安全制度落實情況,消防以及技防設施運轉情況。對發現的安全隐患能夠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落實責任人,制定措施,死看死守,确保安全,同時書面上報有關情況。
四、規範值班值宿
指導、監督更夫、門衛人員認真履行職責,嚴格執行出入人員盤查制度和物品登記制度,切實做好所負責部位的安全保衛工作,不得擅自離崗、脫崗;各單位要保障值班電話暢通,并嚴格落實領導帶班及工作人員值班制度,重點、要害部位要安排專人值宿。值班人員要認真履行職責,按照要求進行安全檢查同時做好值班記錄。對發現的問題及時上報并予以妥善解決、登記、備案。
保衛處值班電話:
中心校區:85166110
前衛北區:88499110
南嶺校區:85095110
新民校區:85169110
朝陽校區:88502110
南湖校區:85152110
大 學 城:87010110
保衛處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