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單位:
為防止元旦期間校園安全事故和治安案件的發生,保證師生節日安全,确保校園穩定,現将有關要求通知如下,請各單位認真做好節日期間安全保衛工作。
一、落實安全檢查工作,消除各類安全隐患。各單位要組織一次有單位主要領導參加的治安、防火安全檢查,并認真做好檢查記錄。重點檢查防火安全規定是否得到認真落實;危險化學品、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是否安全;要害部位的防火安全制度是否健全,措施是否得當,責任是否落實到人;是否有違章用火、用電現象;消防通道是否暢通;供水、供電、供氣、供油設施是否安全可靠;使用的高壓容器、變電設施能否安全運行。把各類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階段。
二、提高防範意識,做好節日安全教育。各單位要在節前召開一次安全保衛工作會議,教育師生員工增強安全防範意識和遵紀守法觀念,特别要強調切實提高防火安全意識,自覺遵守學校安全管理規定和保衛工作要求,不留宿外人,不違章用火、用電。探親或外出旅遊要注意交通安全、人身安全。集體外出必須經過單位主管領導批準,并落實好安全保障措施。
三、加強校園集會活動的安全管理。在節日期間,各單位應盡量減少集會活動。在校園内組織師生開展活動必須要事先經過當地保衛工作辦公室審批,未經批準不得舉辦。舉辦活動要按照“誰組織、誰負責”的原則,落實好防火、防盜、防事故措施。嚴禁使用明火(液化氣罐、酒精爐、蠟燭等)和電熱器具會餐,嚴禁酗酒,嚴禁借機非法舉行宗教宣傳活動。請各單位将節日期間舉行活動的時間、地點、内容、參加人員情況提前一周報所在校區保衛工作辦公室備案,舉辦以上或跨校區的活動,要報保衛處審批。
四、嚴格落實各項安全防範措施。各單位要在節前對門窗和其他防火、防盜設施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确保安全設施能夠正常使用。對自動報警器要做到人來關閉、人走布防。貴重儀器設備、重要科研資料、涉密文件要落實專人保管,落實保護措施;辦公室内不準存放現金、有價證券等貴重物品;化學危險品、易燃易爆危險品要嚴格執行使用。
五、加強節日期間的安全管理。各單位要落實好節日期間各項具體工作的安全負責人,各學生培養單位必須要指定專人負責學生的節日安全管理工作。學生舉辦活動要有學院老師全程參與管理,必要時要事先邀請相關單位的專業人員協助管理。要加強對學生外出活動的控制,防止意外事件的發生。節日期間對校外人員開放體育、文娛活動場館,必須提前到當地保衛工作辦公室審批;有關單位要加強對門衛、更夫的督促檢查,嚴格執行出入登記和持出物品登記制度。
六、加強值班值宿工作。各單位要在節前安排好值班工作,并保證值班電話的暢通。值班時間按學校規定執行,值班人員要到崗到位,禁止用更夫、門衛人員替代。值班人員對所屬部位每隔兩個小時要檢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向保衛處和有關部門報告。認真履行交接班手續,做好值班記錄。
保衛處各校區保衛辦公室值班電話:
中心校區:85166110
前衛北區:88499110
南嶺校區:85095110
新民校區:85619110
朝陽校區:88502110
南湖校區:85152110
大 學 城:87022110
保衛處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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