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人字〔2010〕99号
校内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關于遴選2011-2012學年度“中美富布賴特項目”研究學者/聯合培養博士生子項目出國留學人員的函》(留金秘美〔2010〕7152号)文件精神(具體文件内容詳見國家留學網主頁:),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現将遴選該項目候選人的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項目介紹
該項目根據中美教育交流協議而設立,由教育部國際司委托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留學基金委)面向國内有關高校開展選派工作。該項目在我國高等院校的人才培養、師資隊伍和學科建設方面發揮了積極的作用。2011年将在全國範圍内選派40人作為研究學者赴美從事科研交流工作。
二、資助學科領域
哲學;理論經濟學;應用經濟學;法學;政治學;社會學;民族學;教育學;心理學;體育學;外國語言文學;新聞傳播學;藝術學;曆史學;管理科學與工程;工商管理;農林經濟管理;公共管理;圖書館、情報與檔案管理。
三、留學身份及期限
本年度可申報的留學身份為研究學者,期限不超過12個月。
四、相關要求
“中美富布賴特項目”是中美兩國政府間重要的教育交流項目之一。其中研究學者子項目由于遴選嚴格、派出人員學術層次高、派出人員回國後學術研究見效快而競争性強。為了保證我校本年度該項目的申報質量,請各單位高度重視,在充分考察本單位申報人員學術研究層次的前提下,推薦最具有實力和發展潛力的中青年教師申報該項目,同時推薦時應注意男女比例,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女性候選人。
五、申報條件
1.熱愛祖國,具有良好的思想和業務素質并在工作、學習中表現突出,具有學成回國為祖國建設服務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2.品德優良,身心健康。
3.年齡應在35-50歲之間(于1960年9月10日後、1975年9月10日前出生)。
4.申請人應具有副教授以上專業職務。
5.申請人應具有博士學位或具有十年以上教學經驗,且為在我校工作滿2年的在職教師。
6.具有相當的學術水平和業務能力。
7.具有較強的獨立研究能力和較高的英語水平,赴美後能獨立從事研究工作。
8.在過去4年内沒有在美留學和長期研究的經曆,曾獲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的人員,回國後工作一般須滿5年方可再次申請。
9.已錄取及以前錄取尚未派出的國家留學基金項目和校際交流項目的人員,以及已申請其他國家或單位公派留學項目尚無審批結果的人員不得再次申請。
六、派出時間及有關經費
該項目的派出時間暫定為2011年8~9月。研究學者在美享受十個月的獎學金,相關經費由中美雙方政府共同承擔。
七、派出及管理
1.被錄取的留學人員均以國家公派留學人員身份派出,派出前簽訂《資助出國留學協議書》及《吉林大學公派出國協議書》,辦理公證、交存保證金等派出手續。
2.凡未能在有效期内派出者,留學資格将自動取消。
3.原則上被錄取人員不能延長留學期限。
4.入選者若調離學校或未經批準出國未歸将自動退出本項目,違約賠償金(不含違約金)退還學校。
5.在材料上報之後、正式結果出來之前不可以申報其它公派項目;錄取之後也不可以放棄、改派或兼報其它項目。
6.回國15日内辦理報到手續,同時提交在國外的學術研究、工作成果以及對本學科、對學校發展的意見和建議等方面的書面材料,并在本單位舉辦一次學術研讨或報告會,由單位負責人簽署意見、加蓋公章。
7.教師有責任回國并履行學校規定的義務。
八、申請事宜
請各單位于2010年6月18日(星期五)前将推薦教師填寫的《吉林大學公派出國留學人員申請表》《公派出國留學項目申請人員一覽表》(以上表格均可在人事處主頁下載)及外語考試成績證明報到人事處師資培養科(行政樓820室)。學校将對所有人選進行綜合評審,最後确定的人選填寫正式申請材料。
聯 系 人:郭廣建 李立群
聯系電話:85167447
人 事 處
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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