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人字〔2010〕 120 号
校内各有關單位:
根據《關于開展2010-2011年度校際交流出國項目預備人選推薦工作的通知》(校人字〔2010〕50号,以下簡稱《通知》)文件精神,經個人申請、基層單位推薦、學校審核,确定王彥軍等13人為2010-2011年度校際交流出國留學項目推薦人選(具體名單見附件)。現将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與日本有關院校的對外聯系事宜由國際合作處交流科負責,請被推薦人員在接到國際合作處通知後按照其要求及時提供相關對外聯系材料,由日方院校最終确定人選。
二、校内相關公派出國事宜由人事處師資培養科負責,被推薦人員在接到日方接收确認件後、須到我處辦理繳存出國保證金、簽訂《吉林大學公派出國留學協議書》,離校前辦理相關手續等。
三、被推薦人員應充分利用出國前的時間,強化外語學習,以便出國後能熟練地運用外語進行交流與工作。
四、确定人選在出國前須把出國的具體時間告知人事處師資培養科負責人員,有關事宜按照《通知》中“派出及管理”中相關規定執行。
附件:2010-2011年度校際交流出國項目推薦人選一覽表
人 事 處
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