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人字〔2010〕38号
校内各單位: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開展201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選拔推薦工作的通知》(教人廳函[2010]8号)、《關于開展第十一批吉林省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辦字[2010]31号)和《關于開展2010年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貼人員選拔工作的通知》(長人社[2010]21号)精神,結合實際,學校決定開展2010年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人員、第十一批吉林省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業技術人才和2010年享受長春市政府特殊津貼人員人選推薦工作,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範圍和條件
㈠2010年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人員的推薦範圍和條件
嚴格按照國務院特殊津貼制度的有關規定進行選拔推薦,推薦人選必須從專業技術崗位上工作的在職人員中選拔,并以近五年來取得的業績、成果和貢獻為主要依據,其業績、成果和貢獻應得到同行專家的認可。要重點選拔在教學、科研等專業技術崗位上表現突出的優秀創新人才。
具體推薦條件見附件1。
㈡第十一批吉林省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業技術人才推薦範圍和條件
第十一批省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業技術人才應重點推薦關系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關鍵技術領域中湧現出來的拔尖創新人才,在科學研究、教育衛生、技術開發和成果推廣第一線為經濟和社會發展做出重大貢獻的優秀人才,在信息、金融、财會、外貿、法律、現代管理及理論研究、新聞出版、文化藝術等領域做出重大貢獻的專門人才。第十批省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業技術人才不在推薦範圍。推薦人選應為1955年1月1日以後出生,推薦人選以2006年以來的工作實績和成果為主要依據。
具體推薦條件見附件2。
㈢2010年享受長春市政府特殊津貼人員推薦範圍和條件
2010年享受長春市政府特殊津貼人員選拔範圍主要是從事科學、技術、管理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績的專業技術人員。
已享有下列榮譽的,不再參加2010年享受長春市政府特殊津貼人員的評選:國家級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科學技術管理專家、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人員、中央直接掌握聯系的高級專家、省級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業技術人才、省級拔尖創新人才、省級優秀專業技術人才、省管優秀專家(省高級專家)、市級拔尖人才、市級有突出貢獻專家、市級優秀人才、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貼人員、市優秀青年大學畢業生。
具體推薦條件見附件3。
二、推薦名額
㈠2010年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人選的推薦名額。
教育部下達給我校201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的控制指标數為10名。要求各中層單位限推薦人選1名。
㈡第十一批吉林省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業技術人才的推薦名額
吉林省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廳下達給我校的第十一批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業技術人才的名額為30名。要求各中層單位限推薦人選1名。
㈢2010年享受長春市政府特殊津貼人員的推薦名額
我校推薦2010年享受長春市政府特殊津貼人員20名。要求各中層單位限推薦人選1名。
三、推薦程序和辦法
我校2010年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人員、第十一批吉林省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業技術人才和2010年享受長春市政府特殊津貼人員人選的推薦工作同步進行,推薦程序如下:
㈠個人申報。凡符合推薦選拔條件的人員均可申報。
㈡單位推薦。各中層單位學術委員會對本單位申報人員進行評議,研究确定推薦人選,并将所有推薦人選統一排序,上報校人事處。
㈢學校評審推薦。學校組織相關專家對各單位推薦的人選進行評審,推薦候選人。
㈣學校批準。将候選人名單報學校批準。
㈤校内公示。學校對拟推薦上報的候選人名單予以公示。
㈥上報人選。學校将推薦人選名單及相關材料上報。
申報2010年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經學校評審未予推薦的人員,如符合第十一批吉林省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業技術人才的選拔條件,本人兼報第十一批吉林省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業技術人才的,可作為候選人參加第十一批吉林省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業技術人才的推薦;申報第十一批吉林省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業技術人才,經學校評審未予推薦的人員,如符合2010年享受長春市政府特殊津貼人員的選拔條件,本人兼報2010年享受長春市政府特殊津貼人員的,可作為候選人參加2010年享受長春市政府特殊津貼人員的推薦。
四、工作要求
㈠為保證推薦工作的順利進行,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嚴格按照規定的範圍和條件認真進行推薦,确保推薦選拔工作嚴肅、認真、公平、公正。
㈡推薦工作應與學術骨幹和學科帶頭人隊伍建設緊密結合起來,在選拔推薦人選時,注意向中青年學科帶頭人和學術骨幹傾斜。
㈢各單位對本單位申報人員提交的獲獎、論文和項目等成果材料要嚴格審查,認真核對原件,對弄虛作假、虛報業績者,一經查實,取消申報資格,後果由本人和所在單位負責。
五、申報材料要求及時間安排
各單位和相關人員必須按照以下要求認真做好有關申報材料的報送工作。
㈠各單位需統一上報的材料要求
1.各單位統一填寫《吉林大學各類人才評選推薦一覽表》(見附件4)一式1份,将所有推薦人選統一排序,加蓋單位公章,注明聯系人及電話,并附電子文檔。
2.第十一批吉林省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業技術人才和2010年享受長春市政府特殊津貼人員人選先進事迹報告1份(包括推薦人選的貢獻、成果、道德風範等方面的情況介紹,1000字以内,加蓋推薦單位公章,并附電子文檔)
㈡各類申報人員需上報的材料要求
所有申報人員均填寫《吉林大學各類人才申報簡表》(A3格式,見附件5)一式15份,并附電子文檔。
申報材料的具體要求如下:
1.2010年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人員需申報的材料(格式見附件6)
申報人填寫《專家情況登記表》(A4格式)一式1份,并附電子文檔。申報人請嚴格按照《專家情況登記表》後附的填表說明填寫表格,不得随意更改表格的格式。《專業情況登記表》中的第1--3頁由申報人本人填寫,第4頁以後内容不需填寫。
2.第十一批吉林省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業技術人才需申報的材料(格式見附件7、附件8)
(1)《第十一批吉林省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業技術人才申報表》(見附件7)一式5份,并附電子文檔。在表中“獲獎時間”一欄中同時注明頒獎單位;論文、著作隻報送2006年1月1日以後發表或出版的主要成果5篇(部),合著的要在“何出版社出版或何刊物發表”一欄中注明本人工作量;表格左下角“申報單位意見”一欄請不要填寫,由學校統一填寫。不要加附頁。
(2)獲獎證書原件(請單獨放置在标準的檔案袋中,原件在上報省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廳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交驗審核後退回。)
(3)證明材料複印件(一式2份,用A4紙複印,格式見附件9。)
按以下次序裝訂成冊:封皮、所有材料複印件均真實有效的證明(由所在中層單位出具并加蓋本單位公章)、本冊材料目錄、身份證複印件、最高學曆學位證複印件、2006年以來有代表性的成果、論文和著作複印件(成果、論文為複印件;著作為封面及目錄的複印件,并标出主要貢獻的相關段落;被引用和評價情況相關内容的複印件,并注明出處),重要獎項獲獎證書複印件、獲省(部)級以上榮譽稱号證書複印件、專利證書複印件,與學術技術水平及業績貢獻相關的其他證明材料。上述證明材料不得超過30頁,評審結束後不退還本人。
(4)申報人的申報表,獲獎成果原件,證明材料複印件2冊要分别放置在标準的檔案袋中,并在檔案袋封皮上醒目地标明申報人的姓名、所在單位和申報類别(參照《吉林大學各類人才評選推薦一覽表》下方标注的類别填寫)。
3.2010年享受長春市政府特殊津貼人員需申報的材料(格式見附件9、附件10)
(1)《長春市2010年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貼人員申報表》一式3份(不得更改原表格式),一份随冊裝訂,不貼照片;二份單獨呈報,均貼照片。并附電子文檔。 “單位推薦蓋章”處由學校統一蓋章。其中的“突出事迹介紹”一欄,要選近五年最高層次的業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精簡标列(含标點符号不超過220字,沒有原件的業績不要填寫)。所獲獎項必須逐項标明獲獎時間、項目名稱、獎勵級别、獎勵名稱、個人排序等(如“2005年5月‘大功率半導體激光陣列模塊’獲吉林省科技進步1等獎〈第2名〉”)。
(2)身份證(或護照)及各類證書原件(請單獨放置在标準的檔案袋中,原件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審驗後即返回)。
(3)其他證明材料複印件按以下次序裝訂成冊,一式一份,用A4紙複印,每頁複印件上中層單位都要加蓋公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要求)。
①推薦材料封面和所有材料複印件均真實有效的證明(由所在中層單位出具并加蓋本單位公章,樣式見附件10)
②本冊材料目錄
③《長春市2010年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貼人員申報表》
④先進事迹報告(1000字左右,并附電子文檔)
⑤身份證(或護照)複印件
⑥最高學曆證、最高學位證複印件
⑦ 榮譽或獎勵證書複印件
⑧專利證書複印件
⑨有代表性的成果、論文複印件(隻複印封面、目錄及本篇文章)和著作複印件(隻複印件封面、簡介和目錄)
⑩與學術技術水平及業績貢獻相關的其他證明材料
上述複印件必須與所提供的原件一緻,材料冊的厚度不能多于一個标準檔案袋的容量,評審結束後不退還本人。
(4)申報人的登記表,獲獎成果原件和其他證明材料複印件要分别放置在标準的檔案袋中,并在檔案袋封皮上醒目地标明申報人的姓名、所在單位和申報系列。
㈢時間要求
1.各單位于2010年3月24日(星期三)下午4:30前将《吉林大學各類人才評選推薦一覽表》和《吉林大學各類人才申報簡表》報送到人事處技術幹部科,電子文檔請發送到電子郵箱(htsun@jlu.edu.cn)。凡在規定的時間内不報的,學校不再受理。
2.其他材料報送時間另行通知
人事處技術幹部科
辦公地點:行政樓821室
聯系電話:85166483
聯 系 人:葛曉野 孫洪濤 王 甯
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
聯 系 人:董淑雲 崔高嵩
聯系電話:0431—88690926
長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
聯 系 人:姜長春
聯系電話:88777363
附件:1.國務院特殊津貼人員的選拔條件
2.吉林省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業技術人才選拔條件
3.長春市政府特殊津貼人員選拔條件
4.吉林大學各類人才評選推薦一覽表
5.吉林大學各類人才申報簡表
6.專家情況登記表
7.第十一批吉林省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業技術人才申報表
8.第十一批吉林省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業技術人才申報材料
9.長春市政府特殊津貼人員申報表
10.長春市政府津貼申報材料标準封面
人 事 處
二一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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