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關單位:
根據我處下發的相關文件精神,2009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現正在進行中。鑒于本年度普通話水平等級證書不能及時發放的原因,為了不影響本年度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進行,現提出如下處理辦法,請各單位參照執行。
1.本單位申報人員均具有博士學位或為副教授以上職稱的,申請表内“普通話水平”項填寫合格或免測,錄入系統内選擇“免測”即可,無需提供普通話水平等級證書複印件。
2.不具有博士學位和副教授以上職稱,需要提供普通話水平成績的,請在附件1中查詢各自本年度普通話測試等級水平,成績達到申報要求的,請填寫申請表相關項并錄入申報系統中。
3.請各單位按照既定時間上報教師資格認定材料,對于涉及到需要提供普通話水平等級證書的人員,可讓這些人員在拿到證書後自行報送自己的申報材料。
特此通知。
人事處
二九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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