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單位:
根據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下發的《關于确定2009年“青年骨幹教師出國研修項目”第一批留學人員的函》(留金出〔2009〕3013号)和我處下發的《關于2009年“青年骨幹教師出國研修項目”錄取人員派出事宜的通知》(校人字〔2009〕154 号)的相關要求,我校57名錄取人員需按照規定辦理相關派出手續。為保證錄取人員派出工作的順利進行,現決定召開2009年“青年骨幹教師出國研修項目”錄取人員派出工作座談會,具體通知如下。
一、會議時間:2009年6月19日(星期五)下午1:30。
二、會議地點:吉林大學前衛南校區數學樓多功能報告廳(數學樓二樓)。
三、參加人員:2009年“青年骨幹教師出國研修項目”錄取人員及其擔保人。以往年度國家公派項目錄取尚未派出、對簽證或派出相關手續存有疑問的教師也可參加。
四、具體安排和要求:
1.請各位錄取人員務必于2009年6月17日(星期三)前到校人事處師資培養科領取個人錄取材料,領取時請對是否能按時參加本次會議給予說明。
2.會議安排:首先對派出過程中常見的問題及簽證辦理等事項進行必要的講解,然後集中辦理出國協議書和其他材料的公證,期間對錄取人員提出的涉及派出方面的問題進行現場解答。
3.要求各錄取人員及擔保人必須親自到場,并随身攜帶各自的身份證和工作證原件及複印件一份。
4.請自行準備藍黑鋼筆(或黑色中性筆)等文具,以備現場填寫協議書等材料使用。
5.每位擔保人至多為2名錄取人員進行擔保。
6.有些國家除出國協議書公證外,在辦理簽證時還需提交其他公證材料,具體要求為:
①錄取國别為瑞典的,需中英文對照的最高學曆、學位公證。
②錄取國别為澳大利亞的,需中英文對照的無犯罪公證、工作經曆公證和最高學曆、學位公證。
③錄取國别為加拿大的,需中英文對照的無犯罪公證和最高學曆、學位公證。
④錄取國别為德國的,需中德文對照的最高學位公證。
⑤錄取國别為荷蘭的,需中英文對照的最高學曆、學位公證和出生證明公證(出生公證有效期為6個月,因此請不要過早辦理此公證)。
本次會議以上公證也可同時申請辦理。如需辦理的,請錄取人員攜帶相關證書和文件原件。其中無犯罪證明根據校保衛處的要求,由校保衛處審核後統一開具,具體事宜請查閱網址:;出生證明和工作經曆證明将由我處統一開具,請在領取錄取文件時向我處索求。
如有疑問,請與人事處師資培養科聯系。
聯系人:郭廣建
聯系電話:85167447
人事處
2009年6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