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人字〔2008〕132号
校内各有關單位:
根據我校與歐亞-太平洋學術網絡負責人達成的協議,其成員單位奧地利研究和科技發展委員會将提供博士獎學金和博士後獎學金,資助我校有發展潛力的教師赴奧地利高校(具體院校名單詳見附件1)進行科學研究。現就我校遴選該項目候選人的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可申報專業領域
具體可申報專業領域詳見附件2。
二、申報條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和業務素質并在工作、學習中表現突出,具有學成回國為學校建設服務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2.具有良好的專業基礎和發展潛力。
3.已在我校工作至少2年的在職教師。
4.曾獲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或單位公派留學的人員,回國後工作須滿2年方可再次申請。
5.品德優良,身心健康。
6.申請博士獎學金的,應已取得相關專業碩士學位,并正在職攻讀博士學位;申請博士後獎學金的,應已取得相關專業博士學位。
7.該項目對申請人年齡沒有限制要求。
8.應具有良好的英語或德語書面和口頭表達能力。如有相關外語考試成績證明的,在申報時請一并提供。
9.2008年已錄取及以前錄取尚未派出的國家留學基金項目和校際交流項目的人員,以及已申請其他國家或單位公派留學項目尚無審批結果的人員不得再次申請。
三、資助期限及經費
該項目博士獎學金的資助期限最多9個月,獎學金金額為940歐元/月;博士後獎學金的資助期限最多7個月,獎學金金額為1310歐元/月。
四、有關要求
1. 我校最終推薦人選将參加外方專家統一組織的面試,面試時間暫定在2008年10月13日(星期一)至15日(星期三)之間。
2.該項目要求申請人必須獲得歐亞-太平洋網絡聯盟成員院校的接收函和外方導師同意接收申請者的接收證明,故申請人應自申請之日起積極與外方院校聯系,在參加面試前必須取得外方接收函和導師接收證明。屆時沒有取得者,除了有特殊原因外,将視為申報條件不合格不予安排面試。
五、派出及管理
1.被錄取的人員均以單位公派身份派出,派出前簽訂《吉林大學公派出國協議書》,辦理公證、交存保證金等派出手續。
2.為保持我校與國外校際交流院校的良好交流關系,經學校讨論确定的人選不得放棄出國留學資格,否則學校将取消所在單位及個人其它渠道的申請資格。
3.原則上被錄取人員不能延長或提前派出期限。
4.入選者若調離學校或未經批準出國未歸将自動退出本項目,違約賠償金(不含違約金)退還學校。
5.在材料上報之後、正式結果公布之前不可以申報其它公派項目;錄取之後也不可以放棄、改派或兼報其它項目。
6.為進一步加強校際交流和往來,請教師在回國15日内辦理報到手續時,将在國外的學術研究、工作成果以及對本學科、對學校發展的意見和建議等形成書面材料,一并交到國際合作處交流科(南區友誼會館217室)與人事處師資培養科(南區行政樓820室)各一份。
7.教師有責任回國并履行學校規定的義務。
六、申請事宜
請各單位于2008年9月19日(星期五)前将推薦教師填寫的《吉林大學公派出國留學人員申請表》、《公派出國留學項目預備人選一覽表》(以上表格均可在人事處主頁下載)、外語成績單複印件及國外接收函(如無可先不附)等材料報到人事處師資培養科(行政樓820室)。學校将對所有人選進行綜合評審,最後确定的人選填寫正式申請材料。
聯 系 人:李立群 郭廣建
聯系電話:85167447
附件:1、EPU Member Institutions - Austria
2、EPU Scholarships
人 事 處
二○○八年九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