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治理協同創新·研究動态(2014第2期)
于君博(吉林大學中國地方政府創新研究中心副教授,中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基于社會公平正義多維内涵和動态特征的公共政策議程設定研究”(71203075)負責人)認為,任何一種治理,都是以促成人們的合作從而實現集體行動為目的。國家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的現代化,就是要用制度規範的合作機制取代權力脅迫,讓每個人隻需遵循規則便可保障自身的利益。
黨中央以推進國家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現代化為總目标,全面深化改革的方針明确、路徑清晰。那麼,國家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标準究竟是什麼?通俗來說,就是讓百姓過上“辦事不求人”的生活,表現為國家不再依賴權力脅迫去實現各個領域中的合作秩序。
事實上,不論任何一種治理,都是以促成人們的合作從而實現集體行動為目的的。公司治理要實現股東、經理人以及員工間的合作;政府治理要實現各級官員的合作、官員與公衆的合作;國家治理則需要政府、市場和社會圍繞國家戰略達成合作;全球治理同樣必須依靠國家乃至國際組織間的合作來維護國際秩序、增進人類福祉。
行為科學研究表明,達成合作有三種途徑:靠權力的脅迫,靠制度的規範,靠基于互惠的自願。靠脅迫,需要有壓倒性的權力優勢做保證,雖然可較少顧及對方的訴求,減少了協商的成本,卻埋下了雙方對抗、沖突的隐患。制度規範則把多數人認可的合作規則以宗教、習俗和法律等形式固定下來,後來人便有章可循,不必耗費成本來逐一協商;但形成被多數人認可的規則需要時間,監督、懲罰違規的人和行為也要額外的成本。最後,出于互惠動機的自願合作一旦達成,既不用擔心對方的反抗,也用不着監督對方,維持合作的成本顯著降低;然而,要形成沖破雙方短期利益與零和博弈迷思的互惠機制,也要付出高昂的成本。
回顧人類曆史,國家治理體系無不是這三種合作協調機制的擴展與組合。在傳統社會中,小農經濟是生産生活方式的主宰,人們分工協作的意識薄弱,專制國家的治理體系以脅迫機制為主。但是,這種社會發展常常因為社會反抗所引發的暴力沖突(如中國的農民戰争)而中斷乃至大幅倒退。直到市場經濟的發展讓人類在越來越複雜的分工中積累起充分的合作意識與經驗,制度規範才得以樹立,并從技術進步和教育普及中受益,不斷降低協調與監督的成本。最終,借助現代民主制度對制度規範的合法性确認,制度規範成為現代國家治理體系的基礎。現代國家治理體系在過去的兩百多年中帶來了人類福祉前所未有的改善。
鑒于此,要實現中國國家治理的現代化,不妨從優化人和人之間的合作機制入手。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社會快速發展,新的市場分工、社會職能和政府責任不斷湧現過程中,很多合作行為的制度規範都是從無到有,從不完善到逐步完善。而在這個制度規範的“發育期”内,出現了政府部門權力的擴張和官僚主義、腐敗之風的反彈。更為嚴重的是,這種倒退會進一步導緻市場體系内信譽的潰敗以及社會領域公平、正義等道德規範的缺失。如果這種失信、失範、失序的狀态不斷擴散,勢必成為暴力與動蕩的誘因。
因此,國家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現代化,就是要用制度規範的合作機制取代權力脅迫,讓每個人隻需遵循規則便可保障自身的利益。新一屆政府将簡政放權、建立并公布政府的權力清單作為2014年深化改革的首要任務,就是對行政權力擴張及其背後脅迫合作機制回潮的反擊。打造陽光财政,建立企業黑名單制度,運用法治方式,實行多元主體共同治理等系列目标的提出,更彰顯出本屆政府用“自我革命”來引導百姓信任政府的決心,有利于增強制度規範的公信力,不斷提升國家的治理能力。
附《環球時報》原文鍊接:
http://opinion.huanqiu.com/opinion_china/2014-03/4890512.html
2014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