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留學基金委)《2016-2017年度中加學者交換項目遴選通知》(留金美【2016】7648号)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為做好我校該項目選拔工作,現将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項目介紹
該項目根據中加兩國政府教育交流協議,留學基金委将繼續選派訪問學者參加2016-2017學年度中加學者交換項目(China-Canada Scholars’ Exchange Program)赴加拿大有關高校研修(詳見國家留學網:)。
二、選派規模
全國選派規模不超過100人•月/年,即每年錄取人員留學期限之和不超過100個月。
三、申報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具有良好的政治和業務素質并在學習、工作中表現突出,具有學成回國為祖國建設事業服務的責任心和使命感。
2.身心健康。
3.年齡不超過50周歲(1965年6月30日及以後出生)。
4.曾獲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得人員,回國後工作一般須滿5年方可再次申請。
5.獲得國外單位正式邀請信、以及外方合作者簡曆。
6.具有碩士或碩士以上學位,碩士畢業後一般應具有2年以上工作經曆,對博士畢業的申請人,沒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7.申請人的學術水平和研究計劃的學術質量将作為選拔的首要标準。
8.優先考慮研究課題旨在促進對加拿大認識和了解者。
9.優先考慮可通過出版專著、在著名學術刊物上發表論文等方式使其研究成果廣泛傳播的人員。
10.外語水平應符合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外語條件及留學國家、留學單位的語言要求(詳見國家留學網“中加學者交換項目申請材料及說明”)。
11.暫不受理正在境外學習或工作人員的申請。
12.已錄取及以前錄取尚未派出的公派留學項目的人員,以及已申請公派留學項目尚無審批結果的人員不得再次申請。
四、留學身份及資助期限
留學身份為國家公派訪問學者。資助期限為4~12個月,期間不得提前或中途回國(特殊情況除外)。
五、有關經費
1.國外經費:
⑴國家留學基金委提供一次往返國際旅費。
⑵加方提供在加留學期間的獎學金(約2200加元/月)、由加出入境城市至留學目的地的食宿費(最高為350加元)及醫療保險費用。
2.國内經費:
在職教師國内手續費等相關經費按照學校有關規定資助。
六、派出及管理
派出及管理中的有關事宜請參照《吉林大學青年教師海外學術研修實施辦法》中的相關規定執行。
七、派出時間
派出時間一般為2016年12月底前。
八、申請事宜
1.請各單位于2016年6月20日(星期一)前将推薦教師填寫的《吉林大學教師海外學術研修登記表》《公派出國留學項目申請人員一覽表》(以上表格均可在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處主頁下載,《一覽表》中2人及以上應排序,電子版請用電子郵件發至指定郵箱quyuji@jlu.edu.cn)及外語考試成績證明複印件統一報到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處師資培養科(行政樓820室)。學校将對所有人選進行綜合評審,最後确定的人選填寫正式申請材料,網上填報審核後提交。
2.請各單位指定專門的工作人員負責此項工作。為方便工作請盡快加入“吉大公派出國項目2群”QQ群(群号:209179949,申請加入時請注明單位名稱和姓名),我處将在群内對在填報時出現的問題及時反饋。
聯 系 人:李立群 曲裕吉 舒暢
聯系電話:85167447
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處
2016年6月2日
201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