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人社處通知:關于開展2015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選拔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 2014-11-20點擊:

校内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留學基金委)網上通知(詳見http://www.csc.edu.cn/“出國留學”欄目)精神,為做好我校2015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選拔工作,結合我校實際,現将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國家公派出國留學的具體要求

    按照《吉林大學國家公派出國留學項目選派工作實施方案》執行。

    二、國家公派出國留學各項目時間安排

    為保證選派質量,2015年國家留學基金項目将采取錯峰申報的方式,具體各項目的學校組織申報時間、留學基金委網上報名時間及錄取時間如下:

    ㈠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及訪問學者(含博士後)項目:學校組織申報時間為2014年11月——2015年1月,留學基金委網上報名時間為1月5——15日,留學基金委公布錄取結果時間為3月。

    ㈡國内合作項目——青年骨幹教師出國研修項目:第一批學校組織申報時間為2014年1月——4月,留學基金委網上報名時間為4月6——20日,留學基金委公布錄取結果時間為5月;第二批學校組織申報時間為2014年6——9月,留學基金委網上報名時間為9月20——30日,留學基金委公布錄取結果時間為11月。

    ㈢專門人才培養項目——藝術類人才培養特别項目:學校組織申報時間1-4月,留學基金委網上報名時間為3月20日——4月5日申請,留學基金委公布錄取結果為5月。

    ㈣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學校組織申報時間詳見研究生院通知,留學基金委3月20日——4月5日申請,留學基金委公布錄取結果為5月。

    ㈤其他與國外合作項目,如國際區域問題研究及外語高層次人才培養項目和政府互換項目(與有關國家互換獎學金項目)等将根據項目規定另行公布。

    ㈥國外合作項目将根據相應項目規定另行公布。

由于2015年國家公派項目申報時間較為分散,并且每個項目的申請時間很短,因此請申報人員提前做好準備,并密切關注學校通知,以免錯過申報時間。

    三、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及訪問學者(含博士後)項目日程安排

    ㈠2014年11月19日(星期三)——12月11日(星期四)

    個人向各單位提出申請并填寫《吉林大學教師海外學術研修登記表》,并準備邀請函等相關材料。

    ㈡2013年12月12日(星期五)¬——12月15日(星期一)

    各基層、中層單位負責人對申報教師所填寫的内容及提交的證明材料進行審核,确定人選,填寫《公派出國留學項目申報人員一覽表》、《吉林大學公派出國留學選派工作人員名單》,在備注欄中注明所在學科情況。

    ㈢2013年12月16日(星期二)——12月17日(星期三)

    中層單位向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處師資培養科(行政樓820室)報送材料,材料包括:

    ⒈《吉林大學教師海外學術研修登記表》;

    ⒉《吉林大學公派出國留學選派工作人員名單》;

    ⒊《公派出國留學項目申報人員一覽表》;

    ⒋外語成績(培訓)證明複印件;

    ⒌正式邀請函複印件。

    以上1表隻需提交紙質材料,2—3表需紙質版及電子版同時報送,電子版請用電子郵件發至指定郵箱(quyuji@jlu.edu.cn)。4—5材料需單位具體負責人員審核原件後,在複印件上簽名确認,與《吉林大學青年教師海外學術研修登記表》一同報送。

    為鼓勵更多教師申報,如果暫時無外語成績(培訓)證明、正式邀請函,也可以申報,但須注明何時能獲得。如至網報材料截止時間2015年1月14日仍未獲得正式邀請函,則取消申報資格。

    ㈣2013年12月18日(星期四)——2015年1月4日(星期日)

    按項目要求審查申報資格,彙總材料,經學校研究确定人選,在校園網上公布推薦人選名單。

    ㈤2015年1月5日(星期一)——2015年1月7日(星期三)

    拟推薦人員準備個人申報材料并通過“國家留學網”網上報名系統填報相關信息。

    ㈥2015年1月8日(星期四)——2014年1月9日(星期五)

    由被推薦人本人将所有正式申報材料報送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處師資培養科(正式申報材料清單及要求将在公布人選名單時詳細列出)。

    ㈦2014年1月12日(星期一)——2014年1月15日(星期四)

    學校對各推薦人選材料進行審核,填寫學校意見,彙總材料,統一上報。

    四、有關說明

    ㈠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訪問學者(含博士後研究)項目申請者必須獲得國外大學或科研機構的邀請函。留學基金委計劃在将來合适的時機,将具有合格的外語成績作為申報必要條件,請有申報意向的教師提前做好準備。

    ㈡被錄取人員的留學資格保留一般在一年内。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學資格将自動取消。未經批準放棄資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請國家公派出國留學;經批準,2年内不得再申請國家公派出國留學。

    ㈢2015年留學基金委将采取錯峰申報的方式,為争取更多的申報機會,我們建議計劃申請青年骨幹教師出國研修項目等相關項目的教師,先申請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訪問學者(含博士後研究)等項目。

    ㈣為了使廣大教師有更多的出國機會,建議符合以下相關條件的教師申報各類項目中的專項項目(隻列舉一部分,其他項目亦可):

    1.由于“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項目”每年的申報人數不足,建議數學、物理專業符合高級研究學者條件的優秀教師積極踴躍申報“傑出青年高級研究學者赴國外研修數學物理項目”;其他符合申報高級研究學者條件的教師也應申報“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項目”。

    2.建議符合申報國家公派訪問學者(含博士後研究)項目的教師,還應首選符合條件、申報該項目中的“與國外教育/科研機構合作項目”中的專項國别項目。

    3.由于“與有關國家互換獎學金項目”每年的申報人數不足,建議新畢業來校的年輕教師在條件符合的情況下申報該項目,并提前與外方教授取得聯系為錄取後的派出提前做好準備。

    4.根據留學基金委的要求,凡從事外國語言文學專業(含英語語言文學、俄語語言文學、法語語言文學、德語語言文學、日語語言文學、印度語言文學、西班牙語語言文學、阿拉伯語語言文學、歐洲語言文學、亞非語言文學、外國語言學及應用語言學等11個專業)、外語複合型專業及國際區域問題研究的在職人員均須通過國際區域問題研究及外語高層次人才培養項目申請國家公派出國留學,不能再申報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及訪問學者(含博士後)項目。

    5.“藝術類人才培養項目”的我校你申請教師,網上申報材料時需提交正式邀請函,項目錄取後可參加外語培訓。

    6.“中加學者交換項目”,我校近年申報無人申報,建議符合從事有關加拿大的研究,側重于社會科學和人文學科的教師積極申報。

    7.“中美富布萊特項目”研究學者子項目,建議從事美國問題研究相關領域的教師積極申報。

    8.“法中科學及應用基金會(FFCSA)博士後項目”、“美國喬治城大學博士後項目”、“中新政府博士互換獎學金項目”等博士後,建議符合相關領域的教師積極申報。

    9.“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學高校英語教師進修項目”、“中美富布萊特項目”外語助教子項目等語言類項目,建議符合從事英語教學法的教師積極申報。

    10. 中法“蔡元培”交流合作項目、中德合作科研項目(PPP)等交流合作項目,建議符合相關領域的教師積極申報。

    11.已享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回國服務期原則上應滿足5年,特别優秀回國人員滿3年并有重大成果的,原則上應符合申請高級研究學者項目條件的人選,學院可單獨做重點推薦亦可以申報。

    ㈤根據留學基金委的規定,在職人員允許申報“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中的攻讀博士、碩士研究生項目,具體要求請咨詢研究生院。

    ㈥拟申請赴英留學的訪問學者應該辦理“訪問學者”類型簽證 (VISA ACADEMIC VISITOR),前提是必須同時滿足下列條件:

    1.申請人工作單位與英國邀請單位均為教育機構(一般指大學);

    2.申請人須已取得博士學位、副教授及以上職稱。

    ㈦申請赴小語種國家留學的人員,應在外方邀請函中明确工作語言。其工作語言應達到國家公派合格要求,并提交相應外語水平證明材料。

    ㈧請各申請人應如實提交申報材料,各中層單位負責人也應認真審核。如學校發現申報材料不實,将取消申報人自申報之日起3年内申報資格,其所在中層單位也将減少下一年度國家公派項目推薦限額。

    ㈨請相關人員提前做好各項準備工作,按相應出國項目的要求參加外語測試或培訓,并将成績單原件交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處師資培養科備案;要提前與國外接收單位聯系,獲取正式邀請函(建議派出時間在2015年9月以後,标明起止時間,不能超出資助期限)。學校在确定推薦人選時,将優先考慮同時具有外語合格成績及邀請函的申請人。

    五、相關要求

    ㈠由于選派過程處于年未,各項事宜較多,請各位申請人随時關注學校的校内通知,了解自己的申報選拔情況,按要求填寫并提交相應材料。

    ㈡根據以往經驗,國家留學網報名系統網上提交正式申報材料時間段的後半程時間為較集中,屆時網絡将十分擁堵。建議各位推薦人選提前熟悉網報系統、提前組織上報材料,尤其是“研修計劃”和“主要學術成果摘要介紹”最好以TXT格式文本按照字數要求詳細論證;按照學校的整體日程安排提交正式表格,提前到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處師資培養科申報材料。

    ㈢獲得邀請函将作為最終派出的院校/科研機構,留學基金委不再受理改換外方院校及推遲派出等手續,因此請各位申請人在取得邀請函時要慎重考慮。

    ㈣在申請外方正式邀請函時應同時請外方合作者提供其個人簡曆,主要包括國外合作者的教育、學術背景;目前從事科研項目及近五年内科研、論文發表情況;在國外著名學術機構任職情況等,原則上不超過一頁。國外合作者簡曆需由其本人提供并簽字。

    ㈤根據學校師資隊伍的整體規劃和留學管理工作的各項要求,為提高海外研修效果,請各單位和申請人員積極落實研修計劃、明确目标,加強總結、跟蹤指導,定期檢查、提高效益。

    1.學院承擔工作:請各單位對此項工作給予高度重視并積極配合,加強青年教師的海外研修工作,指派一位院領導及一名工作人員負責此項工作,指派同行專家指導教師申報,協助申報教師完成研修目的、研究課題及研修計劃等相關内容的論證、審核及材料組織工作,并嚴格把關,确保推薦質量。請各學院與申報人員認真制定研修計劃,并按該研修計劃對海外研修人員進行季度考核、跟蹤管理,對留學人員研修報告審核并簽署意見後報學校。

    2.留學人員承擔工作:留學人員在國外留學期間,應遵守所在國法律法規、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的有關規定及有關約定,自覺接受學院、學校和駐外使(領)館的管理;每3個月向推選學院、學校和駐外使(領)館提交研修報告及國外合作者鑒定。

    ㈥為便于信息溝通和反饋,請有關工作人員和申請人自願盡快加入“吉林大學公派留學項目”QQ群(群号:255701515 ,申請加入時請注明單位名稱和姓名)。我處将在群内對各中層單位在填報時出現的問題及時反饋。

    聯系單位: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處師資培養科(行政樓820室)

    聯 系 人:李立群  曲裕吉  舒暢

    聯系電話、傳真:85167447

    電子郵件:quyuji@jlu.edu.cn

    附件:1. 國家公派出國研修項目選派工作實施方案

          2.《吉林大學教師海外學術研修登記表》

          3.《公派出國留學項目申報人員一覽表》

          4.《吉林大學公派出國留學選派工作人員名單》

   

                                                  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處

                                                      201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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