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院學術委員會席位構成情況表
單位名稱(公章): 伟德国际1949始于英国 負責人簽字:張賢明
教師總數 | 伟德国际1949始于英国50人 高等教育研究所14人 | 教授人數 | 伟德国际1949始于英国18人 高等教育研究所4人 |
學術委員會人數 | 11 |
學 術 委 員 會 席 位 構 成 | 院長席位 | 1 |
定額席位 | 系、中心、所(學科)名稱 | 委員人數 |
政治學理論與中外政治制度 | 3(含院長席位) |
國際政治與國際關系 | 3 |
行政管理與電子政務 | 4 |
高等教育研究所 | 1 |
| |
| |
| |
| |
院外委員席位 | |
注:1. 表中所列數據包括學術委員會負責單位和參加單位;
2. 表中系、中心、所(學科)名稱欄目可增加表格填寫。
附:
關于開展吉林大學各級學術委員會換屆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單位:
為進一步完善學術委員會制度建設,更好地發揮學術委員會在學科建設、學術評價、學術發展中的重要作用,依據《吉林大學章程》《吉林大學學術委員會章程》,經學校研究決定,啟動我校各級學術委員會換屆工作。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原則
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落實《高等學校學術委員會規程》的要求,圍繞學校綜合改革和内涵建設,堅持依法治校,突出教授治學,保障學術權力,進一步構建完善學校學術組織體系。
學術委員會換屆工作要堅持科學、規範、民主、公開的原則。新一屆學術委員會委員的産生要遵循自下而上、選舉推薦的民主過程,新一屆學術委員會的組成要體現委員學科結構和年齡結構的合理性,保證學術委員會能夠有效履行職責,為充分發揮學術權力在學校治理中的作用提供組織保障。
二、學術委員會委員推選條件
1.學術造詣高,治學嚴謹,為所在學科的學術帶頭人;
2.為人正派、學風端正、原則性強,關注學校事業發展并願意承擔學術委員會工作;
3.原則上應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4.身體健康,能夠正常履行學術委員會委員職責;
5.原則上在達到學校規定的退休年齡前能夠完成一屆(四年)學術委員會工作;
6.院士和資深教授年齡一般不超過75歲。
三、各級學術委員會組成辦法
1.學院學術委員會組成辦法
(1)學院學術委員會組成實行席位制,委員人數為9至19人的單數。
(2)學院學術委員會席位構成由黨政聯席會議根據學院系、所構成及學科、專業設置情況提出,經院内公示後,報學校審定。
(3)學院根據學校确定的席位構成,組織全體教師民主選舉産生本學院的學術委員會委員,其中教師人數超過80人的學院,可按學科比例組織不少于80人的教師代表進行選舉。
(4)學院學術委員會設主任委員1人,由非行政職務學者擔任,經學院學術委員會全體委員民主選舉産生;設副主任委員1人,由院長擔任。
(5)學院學術委員會委員名單經校黨委常委會審議批準,由校長聘任。
2.學部學術委員會組成辦法
(1)學部學術委員會組成實行席位制,委員人數為13至23人的單數。
(2)學校根據學部内各學院學科結構、學院規模以及師資隊伍水平等确定學部學術委員會席位構成。
(3)學部學術委員會委員由各學院學術委員會根據學部學術委員會席位構成進行推薦。學院學術委員會主任和副主任為當然推薦人選,其他推薦人選由學院學術委員會主任和副主任在學院學術委員會委員中共同提名,經學院學術委員會全體委員民主選舉産生。
(4)學部學術委員會設主任委員1人,副主任委員2人,由學部學術委員會全體委員民主選舉産生。
(5)學部學術委員會委員名單經校黨委常委會審議批準,由校長聘任。
3.校學術委員會組成辦法
(1)校學術委員會組成實行席位制,由學院席位、院士席位和當然委員席位構成。
(2)每個具有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予權的學院一般擁有一個校學術委員會學院委員席位。
(3)各學院學術委員會按照1:2的比例,在學部學術委員會委員中推薦候選人,其中不具有行政職務的學者不得少于1人,推薦人選經學院學術委員會全體委員民主選舉産生,學部學術委員會在推薦人選中民主選舉産生校學術委員會委員。
(4)校學術委員會設主任委員1人,副主任委員若幹人,由各學部學術委員會推薦,校長提名,經校學術委員會全體委員民主選舉産生。
(5)校學術委員會委員名單經校黨委常委會審議批準,由校長聘任。
四、時間安排
1.6月5—9日,各學院提出學院學術委員會席位構成,在院内公示後,報學校審核。
2.6月10—11日,學校審核各學院學術委員會席位構成并反饋結果。
3.6月12¬—16日,各學院選舉産生本單位的學術委員會委員。
4.6月17¬—19日,校内公示各學院學術委員會委員名單。
5.6月20¬—25日,提請學校黨委常委會審定學院學術委員會名單。
6.6月25日,公布學院學術委員會名單和學部學術委員會席位構成。
7.6月26—30日,各學院學術委員會選舉産生本單位的學部學術委員會委員和校學術委員會委員推薦人選。
8.7月1日—7月9日,各學部學術委員會選舉産生本學部學術委員會主任和副主任,選舉産生學部内各學院的校學術委員會委員人選,推薦校學術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委員人選。
9.7月10—13日,校學術委員會召開全體委員會議,在學部推薦和校長提名人選中,選舉産生校學術委員會主任委員和副主任委員。
10.7月14—16日,提請學校黨委常委會審定各學部學術委員會委員名單和校學術委員會委員名單。
五、相關要求
1.各學院要高度重視學術委員會換屆工作,充分發揚學術民主,堅持原則,把握标準,實事求是,保證學術委員會的代表性、權威性和公正性,保障學術委員會規範有效運行。
2.學院學術委員會組成要充分考慮各學科、專業人員比例以及年齡結構,特别是跨學院的學術委員會,負責單位在學術委員會組成時,要充分考慮參加單位的人員比例。
3.各學院組織推薦學術委員會委員,要從學院整體發展的角度确定推薦人選,保證學術委員會委員具有廣泛的代表性。
4.各學院在組織選舉和推薦各級學術委員會委員時,要充分尊重教師個人意願,保證其公正履行委員職責,按時參加學術委員會會議,積極完成學術委員會工作。
5. 本屆各級學術委員會組成中,委員連任人數一般不超過上屆委員總數的2/3;擔任學校及職能部門黨政領導職務的學術委員會委員,不超過委員總數的1/4,擔任學院主要負責人的學術委員會委員,不超過委員總數的1/4,不具有行政職務的專任教師不少于委員總人數的1/2。
6.國家重點實驗室、教育部重點實驗室、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國家工程實驗室、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研究機構依據上級主管部門要求成立的學術委員會不在本次學校學術委員會換屆範圍。
7.學校各級學術委員會換屆期間,第三屆學術委員會繼續行使學術委員會職權,至第四屆學術委員會産生為止。
聯系人:張 傑 于天琪
電 話:85168711 85167484
E-mail:ytq1214@jlu.edu.cn
附件:1.吉林大學學術委員會章程
2.學院學術委員會名單列表
3.學院學術委員會席位構成情況表
4.學院學術委員會委員推薦名單
發展規劃處
學術委員會辦公室
2014年6月5日
2014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