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高等學校哲學社會科學“走出去”計劃》文件精神,深入實施吉林大學《繁榮發展哲學社會科學行動計劃(2011—2020)》,鼓勵教師積極參與國際學術交流,進一步提升國際學術對話能力,依據《吉林大學哲學社會科學教師赴國(境)外參加國際學術活動資助辦法》(以下簡稱《資助辦法》),學校決定開展2014年度上半年資助評審工作。具體如下:
一、資助辦法
1.資助教師參加國際學術會議采取擇優後期資助的形式。出訪教師回國(境)後于規定時間内向社會科學處提出資助申請,社會科學處組織專家評審會進行集中審批,對審批通過的教師予以資助。
2.資助額度
出訪地為亞洲地區資助總額不高于10,000元,亞洲以外地區資助總額不高于20,000元,支出範圍包括:
(1)參會期間的住宿、餐費、公雜、零用金、往返旅費等。
(2)會議組織者要求提供的會議注冊費,每次隻資助單人單篇的論文注冊費。會議注冊費須以銀行卡支付,報銷時須提供銀行卡支付證明票據。
3.我校教師被邀請擔任國際學術會議主席、分會主席或做特邀報告,學校将全額資助其赴境外參加本次學術會議,所發生的費用,按照國家有關财務管理規定實報實銷,不受最高額度限制。
二、申請條件
1.申請者須為我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領域在編在崗專職教師,堅持馬克思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風端正。
2.申請者須為本專業的學術骨幹,具有較高的學術修養和較好的外語表達能力,原則上在我校從事教學科研工作滿三年。
3.申請者赴國(境)外參加的會議應是本學科專業或綜合性國際學術會議、在國際學術界有較大影響,如系列學術會議、學術年會或區域性國際會議等。會議的舉辦單位應是國(境)外知名大學、專業學會或其他權威學術機構。
4.申請者需作大會發言或宣讀論文。申請者所提交的論文應署名為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訊作者的會議論文,應以吉林大學為第一署名單位。每篇論文僅資助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訊作者中的一人,如兩位作者同時申請,資助論文的第一作者。
5.每位申請者每年度學校隻資助參加一次國際學術會議。
三、申報要求
1.申請者須填寫《吉林大學哲學社會科學教師參加國(境)外國際學術會議資助申請表》(見附件1),并按申請表要求提交附件材料。
2.請各單位于6月18日前将申報表及附件材料一式五份報送社科處學術交流管理科,電子版發送至zhhxue@jlu.edu.cn。
聯 系 人:薛振華 李羿
聯系電話:85167266
電子郵箱:zhhxue@jlu.edu.cn
附件:1.吉林大學哲學社會科學研究教師參加國(境)外國際學術會議資助申請表點擊打開鍊接
2.吉林大學哲學社會科學教師赴國(境)外參加國際學術活動資助辦法點擊打開鍊接
社會科學處
2014年6月9日
2014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