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師:
請于2014年2月10日(星期一)上午8:30分前将申報材料提交至學院科研辦。
校内各有關單位:
按照教育部社會科學司《關于2014年度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後期資助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4]7号)要求,根據《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後期資助項目實施辦法(試行)》(教社科[2006] 4号)的有關規定,現将2014年度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後期資助項目(以下簡稱“後期資助項目”)申報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類别和資助額度
2014年度後期資助項目分為重大項目和一般項目兩類:(1)重大項目是指對學術發展具有重要推動作用、可望取得重大學術價值的标志性成果,每項資助額度為20萬元;(2)一般項目是指具有顯著學術價值的研究成果,每項資助額度為10萬元。
二、資助範圍和申報條件
1.資助範圍:
(1)對學術發展具有重要推動作用的基礎性研究、具有原創性的理論研究;
(2)具有重要學術價值和社會影響的文獻研究、譯著和工具書,不含論文及論文集、教材、研究報告、軟件等;
(3)具有重要學術價值的以非紙質方式呈現的研究成果。
2.後期資助項目申報對象和條件:
(1)後期資助項目的申請者必須是普通高等學校的在編教師,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和獨立開展及組織科研工作能力,且作為項目實際主持者并擔負實質性研究工作。每個申請者隻能申報一個項目。
(2)後期資助項目中的重大項目申請者必須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一般項目申請者須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中級專業技術職稱者需同時具有博士學位)。
(3)申報項目已完成研究任務70%以上,申報時須提供已完成的書稿(或非紙質成果)。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報後期資助項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含重大課題攻關項目、基地重大項目、後期資助項目、一般項目)的負責人;
(2)申報201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其他類别項目負責人;
(3)得到過省部級以上(含省部級)基金項目研究經費資助或任何出版資助的成果;
(4)與出版社簽訂過出版合同成果;
(5)申報成果為近5年(2009年1月1日以後)答辯通過的博士學位論文或博士後出站報告;
(6)申報成果為已出版著作的修訂本,或與已出版著作重複10%以上;
(7)申報成果存在知識産權糾紛。
4.自2015年起,連續2年(指2013、2014年)申請後期資助項目未獲資助的申請人,暫停1年申請後期資助項目資格。
三、申報辦法和申報要求
本次申報以我校為申報單位,集中申報,不受理個人申報。具體申報辦法和程序如下:
1.本次項目實行限額申報。我校推薦申報項數不超過4項,各單位應對本單位所申報的項目進行資格審查,組織專家進行初審,并按申報程序上報。
2.《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後期資助項目申請書》(以下簡稱《項目申請書》)啟用2014年新版本,以前版本無效。申報教師下載《項目申請書》,按填表要求用計算機填寫、打印《項目申請書》,并提交電子版和紙質版《項目申請書》至社會科學處。
3.申報時間及相關要求。請各單位科研秘書将本單位申報項目的紙質《申請評審書》一式7份(含1份原件)及電子版、所申報的課題已完成研究工作的書稿或非紙質(指不能用紙質呈現的)成果5套,于2月24日前報送社會科學處,逾期不予受理。所有紙質材料都應使用A4紙雙面印制。
四、出版要求
後期資助項目的最終成果,由高等教育出版社統一出版。對最終成果形式、版式和出版單位等有特殊要求者,通過鑒定并經社科司批準後,可由項目責任人自行聯系出版,但須在顯著位置獨家标注“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後期資助項目”字樣。
聯系人:樸素
聯系電話:85167056
電子郵箱:piaosu@jlu.edu.cn
附件:
1.《2014年度後期資助項目申請書》
2.《2014年度後期資助項目申報一覽表》
社會科學處
2014年1月10日
201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