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關單位:
根據吉林省哲學社會科學規劃基金辦公室《關于吉林省社會科學基金項目“外語研究專項Ⅱ”申報工作的通知》(吉社科規劃通字[2014]01号)精神,為推進外國語言文學學科建設和科研發展,進一步提高該學科的教學與科研水平,加強教學科研人才培養,吉林省哲學社會科學規劃基金辦公室與省外相關單位聯合設立“吉林省外國語言文學學科合作研究項目”(以下簡稱“外語研究專項Ⅱ”),現将我校申報工作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題範圍
開展外語專項研究的主要任務是促進和提高學科領域的教學、科研、學科建設以及人才培養。具體選題範圍包括外國語言學、外國文學、翻譯學、外語教學理論、課程體系研究、語料庫研究、現代外語教育技術、國家語言戰略與外語教學、雙語教學、外語教師職業發展等方面。選題由申報人根據自己的學術優長自拟申報。
二、立項種類、數量及資助經費
“外語研究專項Ⅱ”設立一般項目和重點項目兩類,由專家評審确定。立項經費由省外合作單位全額資助。2014年度共設立20項,每項資助研究經費1-3萬元。
三、成果形式及研究期限
申報課題的最終成果形式分為三類:系列化論文、研究報告和著作類。
基礎研究以系列化論文為主,要求課題負責人及課題組成員在公開刊物上發表課題研究内容論文3篇以上(含3篇),其中至少有1篇為核心期刊,研究期限一般為1-2年。應用對策研究以研究報告為主,主報告3萬字左右,成果提要3000字左右,研究期限一般為1年左右。著作類成果研究期限一般為2年左右,15萬字以上,以書稿形式申請結項。
成果形式及研究期限由申報人根據選題性質和調研工作量自主填報,但經審批立項後不得随意改動,原則上必須按原計劃完成,否則按《吉林省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處理。
項目研究中發表出版的論文、著作等成果必須在文中注明“吉林省社會科學基金項目”、“本項成果得到吉林省社會科學基金資助”等字樣。
被評審批準立項後,課題研究過程中的相關工作按照《吉林省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管理辦法》進行日常管理。省外合作單位對在研項目實行必要的督促檢查。
四、申報條件、申報要求及申報時間
1. 申報人須為我校從事外語教學及科研工作的教師,且具有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申報人應具有較強的教學、研究和科研組織能力,能夠帶領課題組成員開展項目研究工作。正在承擔省和國家社科基金項目者不能申報。
2. 申報人填寫2014年度吉林省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申報書》(附件1)一式3份,《活頁》(附件2)一式6份。每個申報人隻限選擇一個選題進行申報。按照省社科基金一般自選項目的具體要求填寫《申報書》,注意必須在“項目類别”欄内填寫“外語研究專項Ⅱ”字樣。
3. 請各單位科研秘書于2014年3月21日前将本單位《申報書》、《活頁》、申報一覽表(附件3)及電子版報送社科處。個人申報及逾期申報不予受理。
聯系人:彭晶
聯系電話:85155451
E-mail: pengjing@jlu.edu.cn
附件:1. 2014年吉林省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申報書》
2. 2014年吉林省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申報《活頁》
3. 2014年吉林省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申報一覽表
社會科學處
2014年1月14日
2014年1月14日